大陸《南方都市報》週三報道,貴州省鎮遠縣自2001年以來,有大約80名新生女嬰,被當地計生辦強行從父母手中抱走至當地福利院,再以孤兒的名義供外國家庭收養,福利院可從每名嬰兒上獲利3000美金贊助。
有關的報道隨即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為此,黔東南州政府就在週四舉行了新聞通報會,指州紀委已經在今年2月接到有關舉報,並且由州、縣聯合展開了深入調查工作,結果發現鎮遠縣蕉溪鎮有關幹部在將嬰兒送往鎮遠縣社會福利院的收養過程中確實存在違反有關規定的問題,但強調福利院涉外送養的嬰兒手續符合規定。
通報會並公佈了三名失蹤嬰兒案例,其中蕉溪鎮田溪村養育組的陸顯德夫婦在2003年12月超生女嬰一名,在約半年後被村計生幹部石光應發現,石光應誤導陸顯德妻子將女嬰送福利院,女嬰在2006年12月被涉外送養。通報說,由於石光應富有直接責任,經研究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但是降級的處分,對受害人家庭來說,是否合理呢﹖本臺週四致電陸顯德,陸顯德的媽媽對記者表示,女嬰失蹤以來,家人一直到處打探她的消息,十分希望能夠將她尋回。她又說,外界對他們一家的許多報道不實,計生辦人是趁陸顯德妻子獨自一人在家的時候,強行將女嬰騙走的。而大陸傳媒報道說他們是主動將女嬰賣走獲利,但實際上他們一分錢都沒有收過。
對於村內幹部販賣嬰孩猖獗問題,本臺記者週四致電了田溪村的村長張先軍。他對記者表示,不清楚村內的嬰孩失蹤問題。另外,對於有指控當地存在嚴重亂收費問題,田溪村在發放準生證時要收取200元保證金,而所交費用並無收據,張村長就指,這些保證金只是以押金形式收取,領證後會向家長退還。
不過,有當地人就向記者證實,當地確實存在政府人員販賣嬰孩問題。田溪村一名姓李的村民說,單是在他們鎮,近年就有18至20個小孩以認養形式被賣到外國,至今一個都未能尋回。他並指,村長知道問題存在,但參與包庇。
而蕉溪鎮中心小學有老師在接受記者查詢時亦證實有關官員拐賣兒童的問題,不過並不如外界所流傳般嚴重。這名老師說,問題的存在是“沒有辦法的事” 。
據《南方都市報》的報道,當年當地官員以帶走陸顯德妻子及罰款數萬元為由威脅其妻交出女嬰,而幼女失蹤後,陸顯德曾經嘗試自殺,並在脖子、心窩上留下刀疤。其實有關貴州官員拐嬰問題,在早前已經受到大陸媒體關注,其中《南方週末》曾經在六月中,嘗試報道貴州計生系統勾結民政系統的兒童福利院,向國外提供領養棄嬰的消息,不過由於這篇報道危及報紙生存,最後被編輯部封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