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更改罪名,王宇被判兩年半

因與天津鐵路員爭執被控“故意傷害罪”判刑三年的北京律師王宇案重審判決,法院把罪名改為“過失傷害罪”,王宇獲減刑6個月,即被判二年半,但家人指新罪名不合理,律師指當事人即日申請上訴。有維權律師批評法院為面子,不承認錯判事實。(林靜報道)

2010.09.21

對於太太王宇的案件,從原來的“故意傷害罪”判刑三年,改為現在重審的“過失傷害罪”,但仍然被判二年半的刑期,王宇的丈夫包龍軍向本台表示,無法接受,他指責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更改罪名的理由牽強,他和律師以及上庭聽審的王宇都已決定提出上訴。他說:法院指王宇在打人的時候應知道會造成某種後果,但指她當時疏忽大意不知這結果,所以定性改成過失。王宇已經在上訴狀上簽字了。

包龍軍指,辯護律師張凱、李平貴,維權律師唐吉田以及王宇的家人都有到場聽審。法庭門一早便有數十名警察與便衣把守,法庭門外設了兩條封鎖線,戒備非常嚴謹。他又指,由於上次法院詐稱滿坐阻止民眾入場旁聽,實質旁聽席十室九空而引來評撃後,周二法院不知從何找來數十名學生把旁邊席坐滿,當包龍軍上前查詢時,學生驚慌離開。

他說:法警非常多,門庭外拉了兩條警戒線,法院找了一批學生來,坐滿了旁邊席只餘前面一行,我問他們那裡來,學生一聽到對慌得離開了。

包龍軍指在判決後,在律師的陪同下與太太王宇見面,並立即填好上訴申請書,向法院提出上訴。包龍軍指,法院過去一直違法拖延審訊,令王宇已經被關押十五個月,儘管再遭長期關押,但王宇仍然堅持選擇要獲得合理平反,理直氣壯的走出法院。

對於王宇改審為“過失傷害罪”判刑二年半,辯護律師李平貴表示無可奈何,批評法院毫無理據,亦不作解釋,法院根本在自編自演。記者:你如何看判刑兩年半和改了那個罪名?他說:我覺得不合理,法院毫無依據,没有理由的判。

而出席旁聽的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由於上月北京鐵路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把王宇律師“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發回一審的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重審。因此認為法院愛臉子,不肯面對錯判的結果。所以強行安插一個較為輕罪的罪名敷衍了事。他說:在民間的呼聲下案件給發還了,但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根本不想承認這錯誤,不願意更改錯誤,所以會安插另一種的罪名,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上月在一個在座谈会上的讲话時,指責有的人受西方錯誤政治觀點、法學觀點的影響,攻擊中國法治理念和司法制度,迷失政治方向。

唐吉田反駁指,中國的經濟發展已經面向世界,但法治卻採取自我封閉,專橫無理的處理方式。他不認同是律師同行等人對中國法律進行無理攻擊,反指責中國的司法架構出現嚴重的有法不依、不跟隨法律程序辦事,對當局還作出惡人先告狀感到可笑。他說:法院要作出法院嚴格的執法,不可把正確的事和證據拒絕接納,錯誤判決,那是對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包括社會穩定。

上年5月,北京律師王宇前往天津西站迎接朋友,在候車室入口因站台票問題而與4名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並被打傷。隨之她向鐵路警方報警,被帶到天津西站派出所問話做筆錄。王宇作為受害人,要求警察把其他當事人叫來對質,竟遭到警察拒絕。王宇其後到天津鐵路公安督察隊,投訴“民警執法不公”。

同年底,王宇接到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約談,王宇前往後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捕。 今年3月一審判決中,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認定王宇“故意傷害罪”判刑三年。王宇之後向北京鐵路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八月北京鐵路中級法院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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