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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五曾多次致電李英的父親,但電話一直關機。
中國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表示,據李父透露,李英的狀況良好,已恢復參加聚會。他說:“我跟她父親有聯繫,說她今年在家過年後,返回自己的住處。目前在當地教會聚會,別的情況不知,她不讓人找她。”
美國對華援助協會的消息指,李英於去年12月25日提前釋放。獲釋前,當局強迫她簽署一份保證書,要求她在政府指定的社區居住及參與教會活動。
李英與龔聖亮等四名教會領袖,於2001年10月被湖北荊門中級法院,以 “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名,判處死刑。事件引起國際社會嚴重關注,湖北省高等法院於2002年撤銷荊門中院對死刑判決。而荊門中院於同年十月重審案件,並改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5人15年及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