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者徐澤榮洩密罪服刑11年獲釋

香港學者徐澤榮,被控“洩露國家機密”在廣州服刑11年,周四出獄。他表示會向有關部門爭取平反。(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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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澤榮出獄後,隨即與在廣州的家屬外出午膳慶祝。

徐澤榮接受本台粵語組專訪時表示,出獄前,獄方為他作了身體檢查,除了原有的高血壓及糖尿病外,健康大致良好。他說,失去自由11年,現時各方面都要從新適應。

他又說,服刑期間,除了勞動外,亦有時間看書及進行研究,並沒有浪費時間。徐澤榮:這個社會我還是需要重新適應一下,變化挺大的。我在監獄有些時間是勞動,有些時間像是休養,我在監獄還是繼續作研究寫作,看書,不覺得有浪費時間。

徐澤榮說,按照新的保密法,他並不構成犯罪,此外,案件審理時程序有問題,他會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爭取為自己平反。他說:他有程序上的問題,我會寫法律文書,它叫異議,不叫申訴,希望他按原來法律的程序來辦,最終宣布我無罪,現在我還沒啟動,不宜說太多。

徐澤榮又說,他將於七月中返回香港,參加兒子的婚宴。長遠計劃到歐洲工作。他說:到香港以後才決定日後的去向,或者會到歐洲去,那些都在聯繫當中,還沒有明確的結果。

現年57歲的徐澤榮,其父母均為中共黨員幹部。他在上海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畢業後移居香港,曾在新華社香港分社調研室工作,1999年獲牛津大學政治學博士。2000年中,他在廣州住所被國安人員拘捕。其後被指控在1992年初以寫博士論文為由,向大陸的研究機關借得多份有關韓戰的機密文件,複印翻拍後偷帶到香港,寄給韓國戰略研究所的所長;並自1993年起在深圳長期進行非法出版。法院裁定他“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及非法經營罪”成立,判刑13年。服刑期間,因表現良好,先後獲三次減刑,共扣除刑期兩年。

不過,外界認為徐澤榮獲罪的真正原因,是2000年在香港《亞洲週刊》發表文章,揭露中共曾協助馬來西亞共黨秘密在湖南設立通訊電台,因而觸怒當局。除了徐澤榮外,曾身陷中共“保密法”陷阱的人有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記者姜維平、湖南記者師濤、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北京記者程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