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西的案件周一上午在貴陽中級法院開庭,歷時兩個半鐘,法官退庭合議約半小時後,當庭宣判陳西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為陳西辯護的貴陽律師白敏,以未能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接受訪問。她說:“不好意思,關於這個案件我不能接受你的採訪,因為電話裡根本無法顯示你是誰。”
記者亦曾多次致電另一辯護律師孫光權,但他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陳西的妻子張女士旁聽後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法院以陳西在2005到2007年間發表的36篇文章,從中斷章取義作為指控的理據,當局在幾年後才檢控,反映控罪只是藉口,目的是打壓他長期從事爭取人權的活動。她說:“判決不公,太荒唐。律師也在庭上問2005年的事,為何你現在才來問,每篇文章你都知道,等到這個時候才來追究,他們亦答不出來。”
張女士說,陳西聞判後,情緒平靜,堅持自己是無罪,但鑒於大陸的司法不獨立,他放棄上訴。她說:“他的反應是我是尊重法律的人,我尊重你們的判決,但我是無罪,我不上訴。因為今天這場合也是做秀,所以就是上訴也沒用。”
張女士又說,周一的庭審只有她及女兒旁聽,其餘的50多人都是當局委派的。多名貴州人權研討會的成員,上周五就被監控或軟禁,無一能到法院旁聽。她說:“我們這裡的人全被軟禁起來,我是周五下午接到通知叫我去拿旁聽證,他們早上全被帶走。”
記者曾分別致電近10名貴州人權研討會的成員,包括李任科、廖雙元夫婦、黃燕明等,但電話都是關機。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周一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有關陳西被判刑時表示,司法機關是依法辦事。他說:“你提到的個案,我不瞭解具體情況,我想指出的是,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辦事。”
1989年春夏民主運動期間,陳西因積極參與並成立“愛國民主聯合會”,被判刑3年。1995年再因組織“中國民主黨貴州分部”,被判刑10年。2005年刑滿出獄後組織貴州人權研討會,開展人權知識宣傳普及,關注貴州各地弱勢群體。2011年正值中國五年一屆的縣鄉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陳西早前公開宣佈獨立參選,於10月被軟禁、並抄走電腦。上月29日陳西接到公安局通知,前往取回電腦。但當他抵達時,隨即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家人在兩周後才收到書面通知。貴州省民政廳於本月初,下達文件將貴州人權研討會定性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