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诉第一批骚乱嫌疑犯19名维族2名汉人

2009-10-08

新疆司法官员指,乌鲁木齐75事件除起诉首批6宗案的21人外,将有百多名疑犯移送起诉,目前共逮捕五百多人。法律学者表示,75事件案情复杂,调查需时,首批75事件疑犯因涉及命案,及案情敏感,法院可能判处死刑。(海蓝报道)


官方新华网引述乌鲁木齐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刘波指,除首批提起公诉的6案21人外,其馀案件正在加紧依法审查,并将尽快提起公诉。截至目前,侦查机关已向检察机关陆续提请逮捕366宗案共575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281宗430人,侦查机关已陆续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55宗108人。

刘波又指,首6宗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才做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至于其馀案件,要通过一些程序,证据充足后才正式起诉,否则要补充侦查。而75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多涉及命案、重大财产损失案,犯罪现场涉及多个地点,大量的现场需要勘验,大量物证需要搜集,众多被害人的身份及伤势需要司法鉴定,众多的疑犯需要抓捕,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量很大。

按新华社早前发布消息,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分别以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对75事件中,首批6案21人提起公诉。6宗案件中,有5宗是75事件犯案,19名被告全是维吾尔族人,第6宗为7月7日犯案,2名被告为汉人。

刘波披露6宗案件基本案情,其中较严重的两宗在7月5日犯案的案件为,被告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瓦伊提,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地段,先后采用脚踢踩、匕首刺、管钳砸等手段,殴打、杀害5名群众,放火烧毁闹市区建筑物,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多名民众跳楼逃生时受伤。

另外一宗为,被告人艾尼﹒玉素甫、阿卜杜拉﹒麦提托合提、阿迪力﹒肉孜、努尔艾力﹒吾休尔4人在本市中湾路地段,结夥持木棍、石头等,先后在4个地点聚众打砸抢烧,殴打致死民众5人,致伤2人,同时还放火烧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路447号的天山粮油配送中心,致使躲在店中的5名民众被烧死。

至于7月7日犯案的案件,被告人韩俊波、刘波二人听信有暴徒打砸超市的传言,手持棍棒等物聚集在本市新市区家佳乐超市附近街道,后对民众肉扎洪﹒艾买提及库尔班﹒买买提进行追打,肉扎洪﹒艾买提头部致其死亡,库尔班﹒买买提在被追打时跳楼摔成轻伤。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表示,此类案件涉及新疆暴乱,按照目前中央政策,要从快从速从严处理,按检察院的公布,他们掌握确实证据,而且是首批起诉案件,定必慎重处理。他估计,就此6宗涉及命案的75骚乱案件,新疆法院会重判死刑,至于伤人案情,也会判十年以上刑期,因为非常时期,中央声明要重判疑犯,较早前的针刺案件便重判15年有期徒刑。

他说:第一批案件要杀鸡儆猴作用,同时这是新疆动乱第一批案件,判决不指是新疆法院的决定,相信要中央或高级法院来参与决定。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指,75事件中,被逮捕的维族人远超过中国公布的数据,至于首批起诉的维族人,没法自行聘请律师辩护,由当局指派给他们,令人难以相信他们不是为政府工作,希望中国当局容许国际组织监察进行。

他说:因为中国在起诉维吾尔人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司法程序,而是根据政府需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得到公正审判。

另外,对75事件或针刺案件的谣言,迼成社会不穏定,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表示,社会上时不时传出一些谣言,如75事件死亡人数的问题,或针刺针管里有进口剧毒物质等,造成社会恐慌,造谣、传谣也要负法律责任,轻则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严重的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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