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是30歲的吳凡,生前是洞頭縣公安局民警,他父親吳新強周二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下午家屬應縣公安局約見,跟進兒子的死亡事件,當局指其兒子為意外遇溺致死,拒絕立案調查死因,吳新強對答覆表示強烈不滿,會提出行政復議。
他說:縣公安局發給我兩份通知書,指兒子死因為遇溺,另一份指當局經調查後,指找不到任何犯罪事實或嫌疑人,所以拒絕立案調查,我們不同意,兒子是被人謀殺的。"

吳新強指,兒子於今年10月16日晚上,被發現死於洞頭燕子山水閘外的河邊,當家屬到達現場後,被告知兒子游泳時意外遇溺,當時在場有一名女子及的兩名公安,公安指曾對遇溺者施救最終無效死亡,吳新強質疑當局的說法,一直要求面見當事人,但該女子與兩名公安已去向不明。
他說:"我們懷疑他是遭人謀殺的,因為當時聲稱在場的女子,與另兩名公安,他們的嫌疑很大,為何未有追究他們的供詞,當時河邊的水位是很淺的,我兒子懂游術,他不會在那兒游泳,事後那女子與兩名公安都被調走了。"
死者的哥哥吳柱向記者指,案件最令家屬感到懷疑的,是死者生前曾與家人透露,他與上司洞頭縣公安局局長在工作上發生磨擦,涉及收受利益的問題。吳柱指,弟弟死後翌日縣公安局局長堅稱死者是遇溺身亡,要求家屬盡快將遺體火化了事,但遭家屬拒絕,結果當局上月底出動數百名公安,清晨時份暴力搶走屍體。
他說:"他的死可能是因為他掌握某些人涉及收受利益的材料,局長要求他合作但遭他拒絕,他未有具體透露,只說他因拒絕合作受壓,我們認為他因而招人陷害致死,事件不涉情殺,更無法無天的,是家屬24小時日夜輪流看守屍體,數百名公安趁清晨只得婆婆一人看守時,把她按在地上後搶走屍體。"
吳柱指,現時弟弟的屍體擺放在溫州市殯儀館,館外有公安把守,禁止任何人進入包括家屬,縣公安局局長指,除非家屬願意放棄繼續追究,否則不會歸還死者的遺體,令家屬感到萬分無助。他曾致電當地多個媒體,只有部份記者前來採訪,但報道指均依從當局的說法,指死者是意外遇溺致死,家屬提出多個疑點均未有被報道出來。吳柱呼籲社會各界,關注吳凡一案,為死者討回公道。
記者多次致電洞頭縣公安局局長,其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洞頭縣公安局辦公室人員,以未能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回應記者任何提問。洞頭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指他不清楚,拒絕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