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虎恢復自由告公安違法監禁

今年2月起被上海公安軟禁在家的維權人士馮正虎,被軟禁268天後於上周二重獲自由。(馮日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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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正虎周五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周二他親自到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控告上海公安局以監視居住為名,非法剝奪他的人身自由,法院已收下材料,暫未有開庭日期,馮正虎指,對案件最終立案與否,不寄厚望,重申要透過司法途徑,捍衛公民人身自由。

他說: "在被囚禁的268天內,每日都被國保員警看守著,即使看病都有警車接送,自己不能步出家門,他們輪流把我看著,非法剝奪我的人身自由,全無法律依據,憲法有保障公民的權利,他們就在踐踏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馮正虎指,若法院拒絕立案,即顯示當局是假法治,他會繼續將違法的公安局告上更高級的法院。馮正虎09年6月年到日本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後,被當局多次拒絕進境,他在成田機場露宿90多天,抗議當局剝奪公民回國權利,其後終獲回家。

被以監視居住軟禁在家268天後獲釋的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近日入稟法院起訴公安局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相片由馮正虎提供)
被以監視居住軟禁在家268天後獲釋的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近日入稟法院起訴公安局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相片由馮正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