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出售翻牆軟件遭重判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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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近年來大力打擊民眾翻牆,瀏覽外國資訊。廣東青年因經營及出售翻牆軟件,近日被當局判囚9個月。有網民批評當局判刑過重,認為這是打壓民眾獲得資訊自由的權利。(黃樂濤 報道)

東莞市石排鎮的20多歲被告鄧杰威,因在網上製作翻牆軟件並出售,被當局控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的案件,近日於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入獄9個月及罰款5000元。本台周一(4日)多次致電被告的代表律師陳積權希望了解情況,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經常使用翻牆瀏覽外國網站的東莞網民卜永柱表示,當局對這名年青人實在判刑太重,而該名年青人只是出售翻牆軟件,只是讓人民透過不同的途徑去獲取外國的資訊,他犯了一些網絡罪行,而且情節輕微,所以當局不應該對該名年青人重判,即使他是犯了法,也可以用別的方式處理。

卜永柱說:其實對年輕人來說,用刑事來判刑是很重的,加上他獲利不多,這些罪行應該是以(思想)教育作為(懲罰)的,這樣判刑我覺得很重吧!最近有很多(有關非法經營網絡等等案件)判刑都很重,非常受人關注。

他指,政府一直亦用盡辦法去限制人民的知情權,是怕民眾獲得外國信息後,得悉國內打壓民眾的真相,引起民眾的反抗,從而影響她的政權,所以就要斷絕民眾獲得國外信息的渠道,因而要加重網絡罪行的判刑。

卜永柱說:她主要是打壓言論自由這方面的問題,不讓你製造這些軟件出來,讓人民獲得不同的信息,經營翻牆判刑都是刻意打壓你的,並不是對1個經營網絡賺錢的人判刑,最重要是不想你製造軟件,讓民眾翻牆。

熟悉網絡運作的廣東網民賈榀表示,現在大陸市面基本上不會公開出售翻牆軟件讓民眾,現在就連私人製造翻牆軟件的民眾,亦被當局重判,他估計日後會有愈來愈多人因為網絡罪行被抓被判刑。

他指,其實當局想透過高壓手段控制網絡限制民眾的言論自由,這是沒有用的,他呼籲民眾不要再使用大陸的軟件翻牆,而改用外國的翻牆軟件,這樣就可以避免當局的監控。

賈榀說:之前大陸有很多(翻牆軟件),然後現在大多都被下架了,現在的話就是在谷歌下載翻牆軟件,因為它跟中國沒有合作,不會被中國限制的,裡面就有很多的VPN用,在裡面可以下載很多的軟件。

案情指,於2015年10月開始,被告人鄧傑威在其家裏通過手提電腦創建網站並出售翻牆軟件。2016年2月,鄧傑威夥同朋友一起經營該網站,被告主要負責技術運營工作,他的朋友則負責通過網絡進行廣告推廣吸引客戶,而其朋友現在已經潛逃。2人因售賣翻牆軟件而獲利1.3萬元。法庭認為案情嚴重,故判被告入獄9個月,並需向當局繳交犯罪得益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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