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繼續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挑戰部份立法會非建制議員的資格。入稟人質疑8名議員宣誓的合法性,要求取消議員資格,並宣告議席懸空。今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首次有香港市民根據釋法內容入稟法院要求司法覆核。遭入稟質疑宣誓合法性的議員都認為,他們已完成宣誓。(高鋒 報道)
梁國雄是其中一位被質疑宣誓有問題的議員,入稟狀指他宣誓時,手持黃傘和高叫口號。羅冠聰就被指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鄭松泰在讀完誓詞後,加上“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等字眼,同樣在誓詞後“加料”的,還有朱凱迪及陳志全,邵家臻就在宣誓後,敲響佔領運動時使用的鈴鼓
入稟狀指在首輪宣誓時,姚松炎同日兩次宣誓,都有在誓詞加插口號和字句,而劉小麗就以極慢速度,讀出誓詞,每個字之間停頓約3秒。
入稟人指8 人宣誓時的言行、服飾,和道具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要求法庭頒令上述議員宣誓無效,及喪失就任議員資格,並宣告8名宣誓人的立法會議席懸空。
於周四(10日)入稟司法覆核的,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他在佔中期間,也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向佔中發起人追討賠償,但其後因訟費問題撤銷索償。他接受NOW TV查詢時表示,這次是以個人身分申請司法覆核。
鄭玉佳:人大釋法後,很清楚講明,他們的行為觸犯了真誠宣誓。如果我們的立法會內,有這些議員代表我們運作,是不行的,必須以正視聽,撥亂反正,不能讓他們這樣繼續以“自決、港獨”思想,一直影響我們整個香港的管治。
功能界別議員姚松炎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即使司法覆核申請獲得批准,亦不等同有關議員的資格會被褫奪。
姚松炎:司法覆核程序即使最終完全成功。他拿到法院許可,法院最終又判他勝訴都好,其實判決並非褫奪議員資格,因為褫奪議員資格有另外(基本法)79條規定。一般司法覆核只有“發還”,也就是說,你當時的決定,經過審訊後,撤銷了。之後(立法會)主席要重新做決定,決定是甚麼現在並不知道。
被入稟覆核的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堅持當日宣誓有效。
陳志全:四年前議員在宣誓開始前,和宣誓結束後,有一些個人表述,當時,無論監誓人,政府,甚至人大,都沒有提出任何質疑。如果說釋法沒有增加104條任何新的意思,只說明了原有意義。那麼四年前他們沒有質疑的事情。今天也不應變成非法。
社會民主連線議員梁國雄就認為,陳佐洱等前任和現任中央官員的講話,並沒有法律効力。
梁國雄:陳佐洱和李飛的講話完全沒有法律效力。人大常委四點釋法聲明,絕對不容許低級公務員,或者退休公務員,說三道四。也不容許香港立法會議員,藉著這幫人,會恐嚇香港社會,教司長做事,非常僭越。
今次司法覆核申請是挑戰立法會主席及秘書長的決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正等待法庭文件,諮詢法律顧問意見後再跟進,同時他正等候法律顧問,就人大釋法內容提供意見。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就沒有回應。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一(7日)全票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規範公職人員就任時“依法宣誓”的形式。這是首次有香港人根據釋法內容入稟法院。而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周三(9)不點名批評多名議員宣誓時,不符合釋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