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5警被放生 維權人士評論即受警告

0:00 / 0:00

雷洋案的5名涉案警務人員當局不予起訴,北京維權人士侯欣於網上發表評論後,即被警方傳喚要求簽署“承諾書”停止對事件表態。另外,律師梁小軍於本月初,接受外媒採訪評論雷洋案件,隨即遭到司法局的警告,指他若再次在未得到當局的同意下,接受外媒訪問,就會對他作出懲罰。(黃樂濤 報道)

對於雷洋案的5名涉案警務人員不予起訴一事,大陸維權組織“新公民運動”成員侯欣,其後因為在網上發表對雷洋案件的評論,周日(25日)被警方傳喚,要求她到派出所。侯欣周一對本台表示,警方向她問話數小時後,要求她簽署一份承諾書,其後就釋放她。她指,明知道當局對她作出無理的要求,但是亦沒有辦法。

侯欣說:我去哪裡投訴了?這些事情在中國無時無刻都在發生,我投訴亦沒有用。(警方)就是要求我以後不要發雷洋的文章,說絕對不能寫的,給我作了一份口供,然後讓我簽了字,說是要各上級拿程序以後,看看下一步怎樣處理我,那我就沒有辦法,唯有在等吧。我(在承諾書上)簽字了,但是我說不能承諾你,不寫(雷洋)這件事,我說我覺得這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我不想放棄憲法賦予我的權利。

她表示,自己只是在享受公民的權利,對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發表一些意見,沒想過會令到當局大為緊張。

侯欣說:就是在我的朋友圈裡,我沒想到這篇文章大家都在轉載,可能影響比較大了一點,我的朋友圈可能有幾千人吧,應該是微信微博都有轉發的,可能還有人轉發到海外的媒體,(當局)可能覺得我造成的影響比較惡劣,於是(警察)來找我。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對本台表示,當局對雷洋事件在網上傳播大為緊張,是因為這是關係到警方聲譽等等方面的問題。

胡佳說:這個事情是與警方有切身利益的,是他們的人作出的一個事情,而且現在是一個受到國內的廣泛(注意)的事情,被稱為第二黨校的中國人民大學(雷洋的母校),那個學校的校友也是挺有能力的。

另外,維權律師梁小軍,因為於月初接受外國媒體的訪問,評論有關雷洋的案件,數天後遭到司法局警告。梁小軍對本台表示,絕不會因為受到警告而被嚇怕,不敢為人民發聲。

梁小軍說:現在(司法局)就是說,如果再繼續下去就整頓等等了,沒有具體說,這是有言論自由的,(雖然)他們會處罰,但是,我是覺得有些話該說就說了,我覺得他們的要求並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我為什麼要去做呢。

他表示,司法局除了警告他再私自接受外媒採訪要處罰外,而且又叮囑他在接受外媒採訪前要徵求司法局的同意。但是,梁小軍強調,當局提出的所有要求,他是不會配合的,只要認為對的他都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