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加强网审
2009-09-28
针对新疆乌鲁木齐市75骚乱事件,新疆人大通过立法,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煽动民族分裂等行为,并加强网上审查。有网民形容为恶法,将进一步钳制网上言论自由。有学者认为,新规定虽然原则上符合国家安全法,但因定义含糊,执行上有困难。另外,乌鲁木齐876辆公交车,已全部安装监控系统。(海蓝报道)
据官方中新网报道,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资讯化促进条例》,对网路行为和资讯安全制定严格的限制。
报道又指,该条例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禁止利用资讯网路实施7种行为的规定,除了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之外,还涉及侵犯知识产权、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虚假资讯、散步淫秽、色情、暴力等。此外,《条例》还规定网路监管部门的责任,包括加强互联网监管,对网上传播的资讯,进行严格审查等。
新疆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乌鲁木齐75事件中,境内外三股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利用互联网和电话、短讯大肆制造、散播谣言,制造民族矛盾,挑起民族仇恨,及时推出的资讯化促进条例,今后能够防控互联网犯罪,并有法可依。
有关规定完成立法程序后,当地网友传出10月15日将开通互联网。有网友在twitter指,75事件被归咎于民众利用互联网犯上作乱,所以立法禁网,恶法说了严禁“破坏民族团结”,这个帽子可以扣给任何讨论维汉关系的言论,更不必说谈75事件了。就因为恶法出来了准备工作做好了,所以才会开通网路。
四川电脑工程师浦飞表示,近日他与新疆朋友利用手机传短讯时,常收到乱码情况,可能当局过滤敏感字句,所以讯息受到阻截,亦有可能是智能手机功能障碍。自75事件及针刺伤人案件后,新疆网络及通讯常被封锁,最近网友讨论此事时,也表示近日的网络封锁及短讯阻截特别严重,也没法正常地打电话。浦飞又指,新疆立法禁网,可能会祸及普通民众,因为他们只是告诉亲友一些讯息或作问候,没有其他目的。
他说:很少见到这种明目张胆的法规,以前只是提醒大家不要涉及那些内容,现在它巳经开始立法,我认为对国家的言论自由不乐观,也可以说新疆起了坏的示范作用。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指,新疆立法是变相剥夺维吾尔人,表达不同观点或限制思想交流,但该项立法不应该只在新疆,而是全个中国实行,因为自发生75事件后,中国的互联网都有煽动民族对立,维族人被丑化为恐怖民族,中国从未限制该等言论。迪里夏提又指,海外的维吾尔人跟中国境内通讯时,一向都怕危害他们的安全。
他说:我们过去有关这方面都非常谨慎,主要是怕他们受到迫害,至于讯息的沟通,在中国的压制下,没法表达自己的观点的维族人,会采用特殊方式,向境外发出受压迫的投诉。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则表示,通过此法规是合理的,按照国家规定,若互联网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法律规定可以制止,但审查网络或短讯,很难有明确审查标准,有超过权限的地方。
他说:这条规定原则上符合国家安全法,但是这规定没细节解释,什么叫颠覆国家,什么叫煽动叛乱,这个国家安全法,都没有细则规定,所以操作困难。
另外,中新网报道,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乌鲁木齐21条线路的876辆公交车,周日(9月27日)起,全部安装GPS智能系统,以便监控。调度人员介绍说,一些指令是事先存入电脑中的,不需要再打字输入,直接一点就能发出,安装后的公交车将被随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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