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訴人章惠,於星期二案件審結後的一天,收集到的新證據,證明富華美容醫院的院長曹孟君,行醫資格證是偽造的。她下午已即時將新證據提交給審理此次案件的羅湖法院。她說:他拿的證件是假的,現在就涉及了非法行醫,是我剛從北京拿到的,證明了他所謂吉林衛生廳的醫師資格證是做假的,他是非法行醫,犯了刑事罪。
章惠的其中一位代表律師周健解釋,新證據證明曹孟君非法行醫,如果法庭認定新證據的話,即表示曹孟超根本沒有資格替人做美容手術,除了要對受害人作出賠償外,更要負上刑事責任。他說:這個證據對我們很重要,有非常絕對性的意義,表明他的資格證是假的,資格證是假的,就表明他現在的執業證也是騙來的,他由於偽造資格證,衛生部向他頒發的執業證是騙來的。他必須要承擔責任,因為他是非法行醫,包括賠償。刑事責任是坐牢、民事責任是賠償。
案件在零四年第一次開審,受害人章惠敗訴,之後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敗訴,章惠不服,再上訴後,案件發還羅湖法院重審。
在星期二的重審,控辯雙方展開激辯。章惠的代表律師浦志強,於庭上指出,富華醫院當年是在未獲發許可下,為受害人注射PAAG,存在醫療過失;另外,醫院亦沒有PAAG的許可證,是違法注射,又指醫院誤導受害人,說PAAG可以隨時抽出體外。
醫院院長曹孟君沒有出現,只有他的弟弟、曾經涉嫌毆打記者的曹孟超、以及幾名職員到庭旁聽,他們的代表律師則反駁指,浦志強的說法欠缺理據,堅持醫院有許可證,注射PAAG是合法的。
一直旁聽的章惠,當聽到醫院的代表辯解時,一時氣憤,當庭怒罵醫院的代表律師,章惠對本台說,是不滿律師“瞪著眼說謊”。她說:所有真實情況都否認,否認了各大醫院的認證,就是他否認,瞪著眼睛說假話。我現在整個生活都很痛苦,精神壓力,還受到重重打擊。
法院聽取雙方陳辭後,宣布案件暫時審結,擇日宣判。原訴人律師周健說,由於他們剛剛提出了新證據,不排除法院有需要再一次重審。
深圳居民章惠,零二年於深圳富華醫院接受面部的PAAG整容注射,一星期後,PAAG變形,流到身體其他部位,醫院曾多次替她進行抽取手術,但不成功,章惠於零四年控告醫院,要求賠償三十萬,從此展開長達四年的訴訟,是大陸第一宗因注射PAAG而作出控訴的案件,若果獲得勝訴的話,勢必掀起連串索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