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奧運期間示威的訪民遭到打壓

北京當局因應奧運設立的三個示威專區,至今不但未有申請人獲得批准,更有訪民分別被拘禁、遣送回原居地或處以勞教。有維權人士批評當局以刑罰作為打壓示威的手段。(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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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訪民吳殿元及王秀英,兩周前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進行遊行示威,抗議當局於多年對她們的住所進行強制拆遷,有關部門不但沒有處理她們的申請,還把她們拘留查問近十小時。上周五,兩人又再次遞交申請,但都不獲處理。

兩日前,79歲的吳殿元及77歲的王秀英,同時收到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於上月底簽署的“勞動教養決定書”,指兩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決定處以勞動教養1年,於所外執行,如果她們違反決定書的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將被移送勞教所執行。

吳殿元的兒子李學惠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吳殿元和王秀英本周一再度前往申請示威時,執勤的公安表示,由於兩人在勞教期間,沒有權利申請遊行示威。

李學惠說,當事人兩日前才收到勞教通知,但勞教書上的簽署日期為上月底,按規定,應在48小時內交與相關人士,事件反映當局早有預謀,以此禁止兩人申請示威。她說﹕通知書送來時已經過了17天,按字面看,7月30號作的勞教決定,你8月就不能申請示威,中華人民遊行示威法規定,勞教的無權申請,這肯定是陰謀。

李學惠表示,他們對當局此舉感到十分氣憤,計劃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是我們國家制度的悲哀,人民當家作主,連自個申冤的權利都沒有,太過份了。

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電話並無登記,記者致電吳殿元及王秀英所屬的豐台區公安分局查詢,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

曾於周一探望過吳殿元及王秀英的北京維權人士周莉,批評當局以勞教作為打壓申請者的手段。她說﹕說是所外執行,就是隨時可以把你送進勞教所,就像孫悟空戴了緊箍咒,是一種壓力。

總部在美國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譴責中國當局打壓示威申請者的行徑,又指事件再度顯示政府宣稱容許民眾申請遊行示威,只是在作秀,當局除了報復的行動外,並未批准過任何的申請。

北京奧組委上月宣布,奧運期間會把市內三個公園開放為示威區,讓不同意見人士進行示威活動,分別是朝陽區的日壇公園、海淀區的紫竹院公園、以及豐台區的世界公園。但至今未有任何申請獲批准,反而有不少人在申請時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