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反抗強拆村民賈敬龍,因用射釘槍殺死村長被判死刑一案,律師週二(18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書核實死刑,並將於幾天內執行。逾百名大陸公民聯署要求撤銷死刑,目前超過200人聯署。(海藍 報道)
賈敬龍代表律師魏汝久週四(20日)表示,兩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幾日內將執行死刑,沒有機會改判。被問到核實死刑主因,他表示,因為賈敬龍故意殺人的事實很清楚。他又指,家屬還未與賈敬龍見面,但行刑前一般會見面。
魏汝久說:他故意殺人的事實很清楚,他是正月春節這一天很多村民,當著村裡很多人的面把村長殺死,事實沒問題。很快,很快就執刑。
魏汝久在律師網指,今年8月22日遞交辯護意見,其中內容指,辯護人認為,賈敬龍對被拆遷房屋的二樓擁有獨立、合法與合乎情理的使用權,被害人組織惡意強拆,不僅違法﹐而且違反了公序良俗,對矛盾激化有直接責任,存在重大過錯。案發後,賈敬龍意圖自首,自願接受刑罰等等,辯護人認為根據刑法規定及政策,可以對其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8月31日,河北最高法院核准死刑,10月18日,律師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書。
逾百名大陸各地公民發起聯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銷核准賈敬龍死刑的決定。聯署其中發起人重慶公民薜仁義表示,他們以接龍方式在微信發起關注賈敬龍被核實死刑,昨晚凌晨2時發起,至今日下午已經超過200人聯署。
他又指,聯署的原因,因為賈敬龍案件有3個疑點,第一,他自己是受害者,被賈敬龍殺的這位村支書記,實際上對他造成最大傷害。第二,賈敬龍有自首情節。第三,他在殺人過程沒有傷及無辜。此外,目前社會矛盾日益尖銳,如果殺了賈敬龍,將會令絶望的人和憤怒的人,可能少了思考不傷及無辜這條路,並令其他人今後認為自首是不安全的。
薜仁義說:還有一個,對後面犯罪的這些人,他不自首,這個辦案成本非常糟糕。一個社會、一個人不安全,那整個都不安全,包括我們都不安全,這是我發起簽名的主要原因。
海外博聞網指,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用改裝射釘槍槍殺長安區北京营村黨支書記何建華,案發後他前往派出所自首,路上被村民攔截打傷押往派出所,法院未認可他自首的情節。其後石家莊中級法院及河北省最高法院,先後兩審判處賈敬龍死刑立即執行,2016年10月中旬,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核實死刑。
事源3年前即2013年5月27日,他的私人別墅被村委會強拆,之後沒有補償,引發他與村長的衝突。該別墅原是賈敬龍的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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