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台區法院在早上對案件審理了一個半鐘,並未即時宣判。法院只容許李蕊蕊及其母親入內旁聽,其他家屬就要在法院外等候。
記者成功聯絡上李蕊蕊,正想向她查詢有關庭審及她個人的情況時,電話被陪同她到法院的一個婦女組織人員拿去,說由代表律師回應:我是北大婦女法律中心,為她提供法援的,讓我們的律師跟你說吧。
其後記者再多次致電李蕊蕊,但至截稿前電話都無人接聽。
代理律師張荊不願意透露審訊的詳請,只表示,她主要是為李蕊蕊向法院提出要求民事賠償,其中包括已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將要接受心理治療的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她說:她還未接受心理疏導治療,這個費用未有實際支出,但跟據專家的建議,我們要求五萬,精神損害賠償我們也為她主張了五萬。
張荊說,目前要等候法院作出裁決後,才知道賠償的結果,但她承認即使勝訴,如果犯事人無能力支付,在執行上確是有困難。她說:在刑事案件中,其他單位的責任我們不能處理,只能向犯事人就是徐建要求,但正如其他民索償一樣,同樣存在執行上難的問題。
記者亦曾多次致電李蕊蕊的舅舅王忠誠,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曾到法院聲援的北京維權人士劉德軍表示,由於強姦案件涉及私隱,除了當事人及家屬外,其他人包括記者、朋友等都不會獲准進入法院。劉德軍說,王忠誠在審訊結束後向他表示,家屬不滿當局並無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他說:就是一面倒,簡簡單單的就處理了,其中並無提到駐京辦、黑賓館等要負的責任,只說由駐京辦送到那所賓館,但無說他們要負何責任。
劉德軍又說,李蕊蕊一行來北京前,地方政府曾向他們施壓,只許李蕊蕊一人到北京參加庭審,他們多番堅持下,政府才稍為作出讓步。他說:還是只同意李蕊蕊以及她父母、弟弟共四個人來,只買了四張票,李蕊蕊的舅舅和伯父是自己買票同來的。
21歲的李蕊蕊7月底首次到北京上訪,期間被安徽駐京辦的人員抓走,並移送到豐台區的聚源賓館內關押。翌日零晨時份,李蕊蕊向其他訪民哭訴被看守人員強姦。事發後,陪同李蕊蕊前往報警的訪民,及維權人士更一道遭非法拘留。而李蕊蕊被遣送回鄉後,當地政府官員向家人施壓,要送李蕊蕊到精神病院。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及討論。8月中,中國官方媒體報道涉案的26歲疑犯徐建,在其原籍河南省桐柏縣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