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的報道,有關的規定列出十四種非正常上訪行為,其中包括未經批准在市委、市政府辦等國家機關及其週邊地區遊行、示威; 上訪時叫口號、打橫幅、穿狀衣、出示狀紙、散發上訪材料、靜坐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上訪時攔截車輛、或堵塞道路等破壞交通秩序的行為。
首次干犯非正常上訪的人員會被警誡,再犯者將予以拘留,對曾經因此被拘留過,再次進行非正常上訪者,將處以勞動教養。其中組織、策劃個人及群體非正常上訪的主要參與者,將依法從重處罰。
在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中,並沒有提及新措施的實施日期,及消息來自那個部門發布。本台曾登陸深圳政府的官方網頁,找不到相關的公布。記者致電深圳市政府辦,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
長期關注勞工權益的深圳維權人士肖青山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深圳原本較其他地區開放,對集體請願行為相對容忍接受,他擔心有關的通知是當局有意收緊現時勞工的集體維權行動。他說:這個通知似是針對這一塊,就是打壓農民工不能到政府機關這些地方,用拘留等手段來嚇唬農民工。
肖青山表示,近年深圳經常發生民工權益被剝削事件,有關規定無疑對民工日後維權抗爭有影響。他說:老百姓不會無原無故去鬧事,就是因為勞資問題解決不了,工資拿不到,生活不了,想回家又回不了,這些規定表面上是維持秩序,但就忽略民工的現狀。
另一深圳維權人士張進軍相信,由於近年維權事件增多,當局有意限制訪民的行動,但其中部份被界定為非正常上訪的行為,如禁止叫口號,打橫幅等,實際上是違反憲法賦予的表達及言論自由。他說:他不讓你把情況表達出來,讓更多人看到,這是對言論的限制,剝奪公民權。相信是近年官民矛盾日增,維權事件越來越多,因此出來這個規定。
張進軍又說,目前已有信訪條例規範上訪的行為,現時又再加上相關的規定來限制訪民,令本來已經失效的信訪制度,更是形同虛設。他說:信訪制度已經發揮不到作用,應該容許百姓選出自己的民意代表,通過他們來問責政府,這樣信訪部門就無必要存在。
張進軍認為,有關的規定日後會陸續擴展至其他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