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家屬見到于鋼峰的屍體時,發現屍體各處均有瘀傷,還有懷疑是錐子扎的傷口,而且手腕處、腳腕處有明顯的勒痕。(親屬方亮提供,拍攝於2011年10月29日)
死者于鋼峰的親屬方亮向本台表示,經過不斷上訪和媒體的報道後,項城市公安局在3月底時才委託司法部的鑑定中心做屍體檢驗。5月11日,項城市公安局向家屬提供了一份蓋有公安局印章的鑑定結論通知書,簡單交代于鋼峰的屍檢鑑定結論。除此之外,通知書上並沒有對死因多做說明。
方亮說,在進行屍體解剖時家屬也在場,當時他們了解到于鋼峰的肋骨斷裂4根,胃裡無任何食物,致死的真正原因是長時間身體自由受到限制,才會導致的下肢肺動脈血栓栓塞,從而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不過家屬從公安局的一份"情況說明"裡了解到,于鋼峰在被帶走後,公安局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單方面為于鋼峰辦理了"監視居住",但地點竟是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裡。期間于鋼峰拉肚子上完廁所回來後口吐白沫,隨即躺倒在地上。
家屬質疑屍檢報告和警方在于鋼峰死後,給予家屬的說法前後矛盾。要求查看屍檢報告時卻遭到拒絕,當局也拒絕向家屬提供報告的複印本。
他說︰"11日公安局通知家屬說屍檢報告已經出來了。屍檢前公安局說可以給家屬一個複印件,但現在屍檢出來了,複印件不給,原件也不給看。就給我們一個他們打印的通知單。解部的時候家屬都在現場,既然辦理了監視居住,但為什麼還身體受限?他們都很矛盾,一直都很矛盾。"
方亮憶述,34歲于鋼峰在鄭州市做水果生意,去年10月底他回周口市鄲城縣的老家時,剛到達縣汽車站,即被項城市公安局帶走,理由是于鋼峰"涉嫌盜竊車輛"。2天後,家屬接到公安局通知,稱于鋼峰在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猝死,死因是突發急病,口吐白沫"嘔吐而死"。
但家屬見到屍體時,發現屍體各處均有瘀傷,還有懷疑是錐子扎的傷口,而且手腕處、腳腕處有明顯的勒痕。家屬也曾向醫院查詢,有醫護人員稱于鋼峰在送往醫院時,並未發現有口吐白沫的情況。對此,家屬更深信不疑,認為于鋼峰是被刑訊逼供致死。於是要求公安部門提供抓捕于鋼峰的案情記錄、審訊監控錄影、醫生接診記錄以及屍檢報告均遭到拒絕。
方亮說,于鋼峰去世至今已超過半年時間,但當局還是無法給予家屬一個真正的說法,檢察院方面也拒絕立案調查,理由是"現有材料無法立案"。方亮又說,上周四(17日),家屬去找省檢察院申訴,但省檢察院又把責任推給周口市檢察院,之後每個部門又推給另一個部門,始終沒有一個部門受理。當局也曾希望與家屬私下協商處理問題,但他們一口拒絕了,而且于鋼峰的屍體也一直沒有火化,家屬要求得到一個說法為止。
他說︰"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協商?依法辦事就對了。都不是很離奇的案件,為什麼人為搞得這麼複雜?家屬的要求很明確,必須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之後進行民事賠償。"
本台向接待過于鋼峰家屬的河南項城市檢察院人員司海濤致電查詢,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