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提出修訂“宗教事務條例”,明確界定違規的宗教活動,及賦予公安更大的權力執法。法律界和宗教界都擔心,議案一旦通過,當局對宗教的控制和鎮壓便有法可依,形容家庭教會的前景不容樂觀。(高鋒 報道)
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周三(7日)就” 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內地維權律師李貴生相信,當局這次修例其中一個目的,是加強對宗教的控制。以受到當局打壓的基督教家庭教會為例,以往法例只說,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或院校,會由宗教事務部門予以取締,但修例後,取締行動會由公安機關會同進行。
維權律師李貴生:這個東西(家庭教會)地方不管,大家相安無事。按照現在,我可以取締你了。(草案)通過的話,那就是說,尷尬打破了,模糊打破了。
雖然草案提到,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是大原則,但並沒有清楚厘定”何謂合法。
李貴生:文字、音響、視頻的東西,行還是不行。通過互聯網傳播,行還是不行,他們自己組織團體,行還是不行。
說到底,李貴生話,問題的根源,是當局不肯讓政教分離。
李貴生:如果說政教分離的話,你根本就不要管那麼多事。像聖經裡面說的,“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你別管宗教的事。
廣東省東莞市中福家庭教會牧師李鵬譴責草案內容違憲。
家庭教會牧師李鵬: 還是傳統的老一套。對於教會,尤其家庭教會來說,不單沒有開放,反而收得更緊。各個部門誰想干涉教會,就可以干涉教會。。本來按照官方說法,(三自教會)應該是自治、自養、自傳。按照宗教事務條例,教會既沒有自養,既沒有辦法自傳,也沒辦法自治。
官方傳媒報道,遏制宗教商業化是這次修訂另一焦點。非宗教的團體、院校、活動場所,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獻,否則會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草案明確宗教團體、院校、和活動場所,是非營利組織,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有關組織的財產和收入。草案諮詢期長達一個月,直至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