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虎不获起诉 将申请国家赔偿


2015.09.10
china-reporter-document-800.jpg 2015年9月10日,东城区检察院对刘虎发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媒体人提供)

曾被北京警方羁押达一年之久的原新快报记者刘虎正式结案,北京检方周四(10日)决定对刘虎不起诉,指有关证据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刘虎表示将继续从事新闻职业,并申请国家赔偿。(卡帕/维灵 报道)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出公诉,决定对刘虎不起诉。

刘虎早前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曾被关押一年。警方指其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刘虎先后通过新浪微博“记者刘虎”账号发布多条微博,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肆意散播他人负面信息,变相勒索钱款65万元;炒作社会敏感问题,严重扰乱互联网正常秩序,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

刘虎对本台表示,他确认自己彻底无罪结案,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他说:你说我自己的事情吗?我今天就结案了,就是我的案子不符合起诉条件,然后我不予起诉,然后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总之那个结论我发在朋友圈了,你看一下嘛,你知道无罪的嘛。

在被问及今后将作何打算时,刘虎称,将继续干新闻。目前他正在北京找工作,接下来启动国家赔偿申请。

他说:干我的那个新闻啊,我现在北京找工作,现在初步确定了,还没给人家签那个(合同),还是从事这个行业,然后我启动国家赔偿嘛。

据媒体研究人士贝代劲发布消息称,刘虎被不起诉之后,媒体人都在庆祝﹐并鼓励他要求国家赔偿。

北京市公安局没有正面表态,而是称当事人可向律师、预审机关或检察院咨询。

刘虎曾在多家新闻媒体供职,曾实名举报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任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崔亚东、陕西省副省长(原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在内的多名高官。2013年8月24日,北京警方将刘虎从重庆的家中抓走,并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达1年之久。2014年8月,因不能在法定羁押期结案,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对刘虎实行取保候审。

总部设在法国的记者无国界报告显示,迄今为止,中国仍是全球关押记者最多的国家。在该组织发布的对180个国家和地区的年度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中,中国排在第176位,位列倒数第五。

最近一例记者遭遇严厉打压的案例是财经杂志资深记者王晓璐被捕,他因为发表了一篇不符合官方救市意图相反的报道,而被指新闻造假并遭到抓捕。此后他还被要求在官方中央电视台“悔罪”,称自己造成大陆股市“恐慌与混乱”,进而导致“国家蒙受庞大的亏损”。而在此前的报道中,王晓璐就已经对政府强制救市的进行了批评,认为政府强制救市违背市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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