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記者狀告出版局維權成功

大陸江蘇記者朱鵬元被地方新聞出版局指非法經營罰款兩萬﹐在過去的兩年中他不斷維權﹐終於在上週五獲判得值﹐成為全國首起記者狀告出版局成功案例。(畢子默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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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新聞工作逾十年的南京記者朱鵬元﹐大約兩年前﹐懷疑因參與調查一宗地方官員腐敗問題的報道而遭打擊報復﹐被南京新聞出版局指其設立《法律與生活》雜誌社江蘇記者站並非法從事經營活動﹐罰款兩萬元。在繳交了罰款後﹐朱鵬元提出證據證明記者站合法從事經營活動、且並非由他本人成立﹐於是將南京新聞出版局告上法庭。經過兩年紛爭﹐法院終於在上週五裁決朱鵬元勝訴。

朱鵬元較接受了本臺記者採訪﹐他說按照法律﹐官司應在半年內解決﹐但法院方面拖足兩年才終於審結。朱鵬元相信他的案件最終獲得勝訴﹐和涉案官員已經不在位有關。

朱鵬元承認﹐案件得值﹐和他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有關﹐他說一般百姓採用實名據報﹐最後得到的結果可能會和他有所不同。至於兩年前他介入調查、並令他惹上官非的那宗地方官員腐敗問題的報道﹐朱鵬元說﹐當事人受一些官員包庇﹐至今未有受到影響。

儘管經過兩年維權後﹐朱鵬元終於勝訴﹐不過他控告對其進行錯誤處罰的南京新聞出版局亦已不復存在。兩年前以非法經營為由對朱鵬元罰款兩萬元的南京新聞出版局﹐在今年8月被新組建的南京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兼併﹐原新聞出版局領導成員職務被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