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在南京奧體中心舉行的一場足球比賽中,有近三萬球迷觀看。不過作為主場的球隊江蘇舜天隊最後以一球落敗,賽後數百名舜天支持者群情洶湧,均不滿對手長春亞泰隊在完場前20分鐘使出拉布戰術,球員多番輪流受傷被換出場,然後又換上後備球員頂替,最後勝出比賽。於是有部份球迷圍堵亞泰隊的輛球員大巴,並用石頭打砸洩忿。警察到場驅散時遭球迷高呼"有種去打菲律賓!"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指,球迷明顯借近日南海風雲宣洩對政治的不滿。
本周六江蘇舜天隊即將到大連作客比賽。負責提供接送球迷到球場服務的張權向本台表示,他們不擔心舜天隊的球迷或因不滿賽果再次有打砸的行為,因此也不會刻意把大巴停泊在離球場較遠的地方。張權又說,
他說︰"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大連阿爾濱和江蘇舜天之前沒有比賽,我們是第一年打上中超的,所以我們跟江蘇也沒有什麼過節。我們大連這邊的安保是很好的,不會發生江蘇球迷一樣的情況,而且江蘇來比賽,我們只是把他們當作一個普通的隊來作為練習。"
武漢大學法學院體育法呂偉博士表示,在大陸的相關法律裡,對球迷騷亂事件所帶來的打砸行為,並沒有相應的法律進行懲治,最多只是行政處罰。只有在鬧出人命,或是帶來了嚴重的危害行為,才能向球迷作出刑責。一般的騷亂事件由於涉及的人數較多,在搜證和要追究他們的責任並不容易,只有向主辦單位提出追究。
呂偉又說,由於現行的法律並不完善,不排除許多球迷在觀看比賽的同時,會夾雜很多個人的情緒,當他們對賽果不滿時,往往會借著球賽這個場合以暴力的行為去解決。正因為參與騷亂的球迷不一定會被追究其法律責任,因此球場暴力事件才會接二連三地出現。
他說︰"打混中很難找到主要的人,一般都是追究主辦單位。在大陸學界研究界叫球場暴力,不單是發生球場上的運動員之間,也包括球迷之間的。在這法律界定方面是比較疏漏的,沒有說是把這行為完全納入為刑責。所以出現了很多這樣的問題。"
呂偉認為,目前大陸球迷看比賽的熱炙度比外國的低,入場人次不高,因此針對球迷騷亂的法律才不急於提出修訂。但他相信,球迷騷亂行為只是個別事件,並不影響球賽的進行,也相信球迷本身是守秩序和克制的。隨著大陸體事業的發展,會逐步完善有關體育法的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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