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重判4年


2017.08.03
china-sentence1 “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因“尋釁滋事罪”而被判入獄4年。(資料圖片)

大陸維權網絡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控“尋釁滋事罪”,周四(3日)被法院判處入獄4年。他不服判決,即時向法院提出上訴。盧昱宇的朋友表示,他並不會因被當局打壓而屈服,日後仍會堅持信念繼續為人民發聲。(黃樂濤 報道)

被關押1年多的“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周四(3日)在雲南大理市法院被判入獄4年。其代表律師蕭雲陽對本台表示,他認為判刑不合理及刑期過長,盧昱宇亦表明不滿意判刑結果,並要求律師為他向法院提出上訴。

蕭雲陽說已經上訴了,馬上已經上訴 ! 我們已給他上訴了。本來這個就是1個無罪的案件,檢察院當時建議判刑3到5年,法院卻判了4年。

記者問法官有沒有說為什麼判刑判得這麼重 ? 判詞是怎樣說的 ?

蕭雲陽說沒有呀,他是不會說的。

盧昱宇1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朋友對本台表示,估計當局是不想有維權人士到法院旁聽,故將案件低調處理,他現在身在大理,但是無論在網上或是從朋友一方,亦沒有打聽到有關盧昱宇判刑的消息,所以周四的判刑,到庭旁聽的人數應該不多。

朋友說因為我昨天(周三)到大理來,但是我完全不知道這個案件開庭,我也是今天聽別人說他被判刑了,然後我還在大理,我居然不知道,可能這案件就被當局低調處理了,可能律師也被要求不要對外說開庭的時間,不然的話,我覺得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因為我已經來到大理了,如果知道開庭我也會去,但是這個消息一點都沒有。

他表示,現在當局對民眾的言論自由愈來愈收窄,而這一次對盧昱宇的判刑,就是要警告民眾,不要在網上發表一些不利政府的消息及言論,令到民眾害怕而不敢發言。他指,若果政府再打壓下去,言論自由就會在社會上慢慢消失。

他又認為,盧昱宇一直都堅持自己的信念,絕不會被當局打壓而嚇怕,又指若果其日後刑滿出獄,一定會繼續在網上為人民發聲。

朋友說:他是不害怕的,如果他害怕的話,他就會認罪了,那按照以往的案件處理的情況來說,包括709案件來說,他只要認罪了,當局就會給他緩刑,馬上就可以取保了,盧昱宇他要坐滿4年的牢才可能放,所以他的這個態度是很明確的,因為他不服,所以被重判,所以他之後的態度也是一樣的,之前他在庭審時候的那個表達,就是堅決不認罪,所以我覺得他這個態度會一直延續下去,包括他出獄以後仍然會做媒體的工作。

“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和李婷玉,2013年起整理發布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包括農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2016年6月15日,2人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名拘留,同年7月被正式批捕;2016年11月,無國界記者組織將2016年度“新聞自由獎”的公民記者獎頒給2人,以表彰他們為新聞自由付出的精神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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