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峰被以言入罪 網上發文換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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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維權人士孫峰,因在網上發表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言論,及批評共產黨,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上周四(17日)被判囚5年。孫峰的代表律師及妻子均認為判決不公,考慮提出上訴。有維權律師指,這類的政治檢控案件,能夠成功上訴的機會可謂微乎其微。(黃樂濤 報道)

孫峰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上周四(17日)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入獄5年及剝奪政治權利3年。孫峰的妻子平玲敏周一(21日)向本台表示,她認為判決並不公平,現正與律師研究判詞,是否對案件提出上訴。

記者問:你覺得這個判刑太重,還是怎樣的?

平玲敏說:不公平!

記者問:現在有沒有打算上訴還是怎樣的?

平玲敏說:現在不知道了,我現在不方便接電話,我等會再給你回吧,我現在正在工作。

本台於傍晚多次致電她,但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此外,孫峰的代表律師呂洲賓向本台表示,他亦未知孫峰是否會上訴,又認為孫峰的判刑太重,當局作出這樣的判刑簡直是無理。

呂洲賓說:(現在孫峰)有10天的上訴期,藺律師(孫峰的另一名代表律師藺其磊)去會見孫峰,看看他是否提出上訴,就是這個情況,我們覺得(孫峰)是不應該判這個罪名,我們從法律這個角度來看,這是不構成犯罪的,他又沒有做出危害性的一些行為,不應該有罪的,我們認為,就是我們都一直有這個意見,早前已把我們的法律意見都寫給審判長了。

另外,維權律師馬連順向本台表示,一般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上訴成功的機會可謂微乎其微,律師一般面對這類案件,都是無計可施。

馬連順說:因為這一類案件,大多是與上級法院參與研究的,所以說基本上都是事先定好的,上訴(改變裁判結果)的可能性是極其微小的,我感覺到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的辦法。我感覺到是不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應該是民主國家及專制國家的一種標誌,所以說民主國家這種(言論自由)的狀況都是容許的,但是專制國家那就不容了。

他指,現在大陸動不動就將民眾以言入罪,令到很多民眾不敢公開批評政府,即使維權律師現在發表一些批評社會的言論,亦會比較審慎一點。

馬連順:我說以上這些話,現在也很不方便了,我們不能無視這個現實,現在對律師的管理亦愈來愈嚴格了,這是很嚴重的情況,現在愈來愈難做了。

2014年7月1日,孫峰因“六四事件”和香港民主派提出“公投”期間,通過網絡撰文發表解決香港政制爭議的行動方案,被當地警方以“在取保候審期間未經許可去廣州”為由,處以行政拘留10天,其後於7月底,孫峰因在網上發表批評中共政權的文章,被當局以攻擊共產黨”為由,再次處以行政拘留10天。

同年11月16日,淄博警方以“在取保候審期間從事違法活動”,對孫峰處以刑事拘留。直至上同四(17日),被法院一審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