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法院繼本月初宣判,五名涉及去年3月14日騷亂參與縱火的藏民刑期後,週二(21日)再向三名縱火案嫌犯判刑。官方新華社引述西藏日報報道,拉薩中級人民法院判三名被告其中一人死刑,緩刑兩年,另外兩人,一人被判無期徒刑,一人判刑十年。
該報道指,三名被告在去年3月14日拉薩騷亂期間兩度縱火,造成六人死亡。被判死緩的藏民彭吉,被控在兩宗縱火案涉嫌主犯;起訴書內稱.彭吉首宗縱火造成服裝店的漢族老闆死亡,第二宗縱火則造成服裝店五名店員死亡。而被控為幫兇的兩名藏民,其中被判無期徒刑也叫彭吉,而其米拉宗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新華社較早日前報道,其米拉宗現年二十歲,來自日喀則南木林縣,另外兩名彭吉分別是二十一歲和二十三歲,來自日喀則薩迦縣和拉薩尼木縣。
拉薩巿中級人民法院一名職員表示,法院公開審訊有關縱火案,被告有辯護律師在場,但詳情不便透露。
記者:法院今天有開庭嗎?
法院職員:不知道,應該沒有吧。
記者:法院有否公佈去年3.14事件藏民被判死刑?
法院職員:這個不清楚。
記者:藏民判刑是否已貼公告?
法院職員:應該有吧,你到門口看一下。
記者:法院是否公開審理縱火案?
法院職員:有的。
記者:藏民有沒有辯護律師?
法院職員;有的,我不能再說,我要掛線。
拉薩巿政府宣傳部一名官員回應,該部門沒有收到去年3.14縱火案判刑的有關消息,並囑記者向中級人民法院查詢。
北京維權律師黎雄兵表示,按照中國法律,縱火案導致有人死亡,可以判嫌犯死刑,但當局是否給予被告應有權利及遵守辯護程序,另外,辯護的觀點是否被採納,沒採納的理由是什麼,這些都會影響判刑是否公平合理,所以希望當局能公開案件更多的資料。他說:如果是縱火案導致有人死亡,按中國法律可判死刑,他有上訴權利,而且上訴時,法院要公開開庭,他可以要求有辯護律師及法律援助。
在印度的西藏人權民主中心指責,中國當局關押三名藏民在拘留所超過一年,才進行審訊,感到不公平,另外,他們質疑法院的程序是否符合國際標準。此案件有秘密審訊之嫌,整個案件,法院未能提供被告的詳細資及案情,因此懷疑案件是否公平審理。
四月八日共有五名藏民在拉薩中級法院被判刑,他們分別參與三宗拉薩縱火案。其中有兩人被判死刑,另外三名男子,其中兩人死緩,一人無期徒刑。縱火事件造成七人喪生,五間店舖被焚毀。
另外,西藏人權民主中心發言人江白木浪表示,據可靠消息來源,阿壩縣國安人員在四月二日,到各莫寺(譯音)僧舍,拘捕僧人作家卓日次成。被捕原因涉及兩篇政治文章,當局以嫌疑分裂祖國及煽動起義罪名拘留他,目前不知道他被關押地點。江白木浪又指,卓日次成曾創辦文學報紙《雪之生命》,被當局禁止出版,現時仍未清楚那兩篇文章,導致他被捕。
據了解,現年二十七歲的家卓日次成,是海南州貴南縣人,曾在貴南縣魯倉寺和華隆縣德查寺,學習佛教與文化知識。
就僧人被捕,記者曾致電阿壩縣公安局,電話沒人接聽。
據人權觀察表示,被中國當局判刑七年的西藏傳統印刷師、八十二歲的班覺諾布(Paljor Norbu),獲美國出版協會頒發“傑瑞雷柏國際出版自由獎”,並將於四月二十八日,在紐約召開的國際筆會大會上頒獎。
零八年十月,班覺諾布被中國政府指控涉嫌印刷“違禁材料”,從位於拉薩帕廓街的家中拘捕,數日後被判刑。班覺諾布在拉薩帕廓街經營印刷廠,主要為西藏寺院印製佛教經典著作,以及經幡、傳統文化書刊等,目前印刷廠已被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