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上謠言第一案﹕秦火火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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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絡紅人"秦火火"被指控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案,週五(11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結,並擇日宣判。官方稱之為打擊互聯網散播謠言的第一案。被告當庭認罪,其辯護律師則指他沒有主動捏造事實。大陸網絡人士認為,當局仍未能控制網絡言論,想藉此案整治網絡。(海藍報道)

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案一審開庭審結,法院將擇日宣判。

官方人民網報道指,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秦志暉,利用4個新浪帳戶在網絡上散佈涉及楊瀾、張海迪、羅援等名人及前鐵道部等不實言論,對當事人造成傷害,並擾亂了政府機關的工作秩序。

秦志暉當庭認罪,承認發佈訊息沒有核實內容。其辯護律師指,秦火火有可能被盜用帳號,公訴機關的證據不能證明這些言論來自秦志暉。此外,有關秦志暉散佈楊瀾虛假捐贈"從希望工程領取費用"的不實內容,辯護人認為,證據之間有矛盾,所發佈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因為秦志暉發佈前,網上已有這個說法。針對散佈"張海迪是日本籍"的謠言,有關張的國籍謠言早於秦志暉發佈前網上已有,秦在公安機關供述,他是跟風湊熱鬧,因此證明他沒有主動捏造該言論。但公訴人認為,秦志暉的口供證據足以證明他發佈不實言論。

北京朝陽法院對庭審在微博進行直播,部份庭審內容如辯護律師辯詞沒有顯示。微博有關秦志暉在最後陳述時指,他為此付出代價太大,失去了自由、工作、與家人團聚及網絡世界的樂趣,他希望大家珍惜網絡空間,做個有社會價值的人,希望可警示他人,他就是前車可鑒。同時,他也對其他人聲譽帶來不良後果致歉。

關注互聯網的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指,案中被誹謗的楊瀾等人,不是國家領導人或國家元首,不明為何以公訴案來處理,這也是程序上問題。此外,他認為網絡是虛擬空間,雖然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釋,但他曾向全國人大寫個建議信,網絡跟現實空間不一樣,刑法規定尋釁滋事罪是現實中的尋釁滋事。不過,最高法院擴大這個司法解釋,其實該部門沒這個權力,應由全國人大通過。他又指,當局實際想控制網絡,因為網絡成為民眾輿論陣地,他們想拿秦火火這一案件整治互聯網。

劉曉原說: 從我個人來認為,不是把他(秦火火)作為普通案件來辦理,他們就想拿這個案件來整治互聯網。現在的互聯網,他們說所謂正能量等方面的宣傳,就把他作為這樣典型的案例,特別最高法院作司法解釋,很明顯就是為了秦火火這一案件。

褔建網民超級低俗屠夫亦指,去年當局抓了一批網絡紅人包括薜蠻子等,對於秦火火一案,他認為,案件指他涉嫌誹謗楊瀾等人,應由受害人提出起訴,不是政府來做。另外,當局指秦火火對動車造謠,該事件本身信息不透明,到處刪微博等,當信息不透明,網民難以判斷真假。

屠夫說: 網民那有辦法保證說那是真、那些假的,信息不透明,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你人民日報整天胡說八道,也有做假,也是很荒誕的事情。

廣州網絡人士野渡認為,當局大張旗鼓搞秦火火案件,打壓網絡言論自由的第二季,想乘勝狙擊並一錘定音,因為自去年對網絡第一季出擊是整頓微博效果,去年微博活躍度大大減少,但今年微信等新興工具補上,當局打擊網絡言論未達到效果,因此高調處理秦案,未來將有更嚴厲措施。

野渡說: 秦火火這件案最大剩餘價值拿出來,以達到官方效果,這件案現在這樣做算是恐嚇,我認為今年官方會有更多嚴厲措施對付網絡言論。

秦志暉被指先後策劃一系列網絡熱門事件,包括"7.23動車事故"後,故意編造散佈中國政府花2億賠償外籍遊客的謠言,兩小時就轉發1.2萬次,挑撥民眾對政府不滿情緒。

去年中,當局提出"靜化網絡",要求網絡大紅人堅守"七條底線",遵守法律法規﹑道德風尚等底線。

現年31歲的秦志暉於去年8月被捕,其後多名網絡紅人如董如彬﹑美籍華商薛蠻子,網名"立二拆四"的楊秀宇等亦先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