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一個月之前﹐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通過簽署這個公約﹐中國政府向世界保證﹐會同世界其他文明國家的政府一樣﹐保障自己的公民享有最基本的政治同人身權利。有的人預測說﹐簽署了這個條約只有﹐中國的政治反對派馬上就會有多一些的活動空間。但是最近的發展表明﹐這種想法也可能有點天真。 最近中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壓制異見人士的行動。其中不僅包括了對釵h公開的異見人士采取傳訊、拘捕、直到判刑的懲罰﹐而且對政治上相當溫和的組織中國發展聯合會﹐也采取了禁止其活動的做法。看來﹐中國政府已經充分意識到民間組織﹐包括在政治上邊緣性的組織﹐對現存政治體制的挑戰性。 說到中國的政治反對派﹐很多西方的分析家一直在說﹐中國社會在改革開放的二十年中產生了大量的政治反對派。而在我看來﹐這二十年來中國政治反對力量方面最大的變化﹐不是這些力量本身的出現﹐而是這些力量的組織與活動方式的變化。中國的政治反對力量甚至在政治控制最嚴的毛澤東時代照樣存在。任何時候﹐只要出現一點政治上寬松的跡象﹐或者是某種方式的政治機會﹐中國政治反對派的聲音就會出現。比如在一九五七年的百家爭鳴運動中的各種所謂“右派言論”﹐文革中大量反迫害的呼聲﹐以及七十年代中後期在全國各地發生的大規模的抗議運動。對於中國反對派力量存在的事實﹐中國共產黨自己也心知肚明。否則﹐毛澤東也就不至於在五七年去搞“陽謀”來“引蛇出洞”了。 在對政治反對派的鎮壓中﹐中國政府采取最嚴厲手段對付的﹐是那些有組織的政治反對派。在中國五花八門的政治罪名中﹐組織“反革命集團”罪﹐比一般的“反革命”罪還要罪加一等。而在中國的政治反對力量中﹐一直存在著強烈的組織起來的願望。一方面是因為在缺乏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情況下﹐反對派的人們都迫切希望彼此之間能有交流﹔另一方面﹐釵h反對派的人士感到﹐他們只有組織起來才能發揮更多的作用。經過幾十年的探索﹐這中間也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中國的政治反對派形成了幾種活動方式。七十年代北京民間的政治活躍分子曾經有過不少地下或半公開的討論﹐討論的主題是用什兮邞漱閬‘h將地下的、分散的政治反對力量組織起來。當時有不少人對搞組織持反對意見﹐原因是政府最怕民間人士組織起來﹐無論用什之峖〃梒插M政府都會進行鎮壓。而最有效地改變現存體制的辦法﹐就是參加到共產黨中去﹐在共產黨里面形成一股反對派力量。甚至可以說﹐就是借助共產黨的組織來組織反對力量。但是有不少人不同意這種做法。因為他們認為﹐異見人士一旦加入了政權﹐就很容易被權力所腐蝕。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們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的。 留在黨外的政治反對派人士﹐在最近二十年比較寬松的環境下﹐特別是在國際交往越來越頻繁﹐政府無法全面控制信息的情況下﹐逐漸摸索出了兩種組織方式。一種是直接組織挑戰性的政治團體﹐比如最近成立的中國民主黨和中國人權觀察等組織。采取這種方式﹐當然要冒相當大的風險。另一種辦法﹐就是成立邊緣性的或是非政治性的組織﹐就比如這些年出現的不少民間環保團體﹐或是中國發展聯合會這類的半學術性民間機構。這類團體﹐其實很早以前便以非正式的方式存在。一批有相近政治見解同抱負的人定期聚集在一起進行討論﹐這樣的非正式組織方式﹐在七、八十年代一直存在。事實上﹐中國的民間政治團體﹐基本上都是以這種方式開始的。 無論是公開的反對派或是邊緣性的組織﹐最近都越來越多地努力在海外擴大影響與知名度﹐爭取來自國際上的支持。大家都知道﹐中國政府雖然表面上氣勢洶洶﹐但其實是很害怕世界輿論的。誰都知道﹐對國際上有一定影響的政治犯﹐政府無論如何也要小心去對待。起碼是不敢太過份地去虐待他們。但是在國際上沒有知名度的人﹐境遇就很慘了。 這兩類組織對於促進中國民主化的發展﹐都在起著重要的作用。挑戰性的政治團體雖然因為危險﹐參加的人數不多﹐但是他們從非常根本的一點上向中國現存的政治制度開了戰﹕他們挑戰的對象﹐是中國的一黨專制制度。而邊緣性的組織﹐則將活動的範圍集中在那些政府也很難非議的領域﹐使得政府鎮壓他們師出無名﹐其成員的安全也就有了多一點的保障。所以他們也就有可能吸引更多的人來參加。這兩類組織在中國民主化的進展中﹐作用是相輔相成的。一些組織在挑戰基本政治體制﹐另一些組織則在吸引群眾參加非共產黨組織的活動。長期下去﹐中國的政治格局必然會有所改變。中國共產黨想必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才只好違反自己剛剛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而去對這些組織進行全面性的清掃。 不過這并不等於說﹐《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簽署僅僅是一紙空文﹐沒有任何作用。這個公約的簽署﹐會使得中國政府在鎮壓反對派力量時有一定的顧忌。更重要的是﹐《公約》本身在中國大陸的公布﹐會幫助中國老百姓進一步去認識什互O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 至於中國的政治反對派力量未來會如何發展﹐我們可以參照前蘇聯和東歐的經驗。自從五六年蘇共二十大推行解凍政策﹐結束了斯大林的政治恐怖時代以來﹐蘇聯東歐的政治反對派力量同今天中國的政治反對派力量一樣﹐采取了上面的兩種組織方式。這些國家中﹐以政黨方式存在的政治反對派﹐一直遭到政府毫不留情的鎮壓。直到八十年代後期﹐這些政黨才在一些改革步伐比較快的國家﹐比如匈牙利﹐爭得了合法地位。但在同一時期﹐由各種民間力量組成的非政治性團體﹐特別是知識分子團體﹐已經大量出現﹐并且在國際上具有重大的影響。通過幾十年的活動﹐這些團體培養了一批成熟的政治人物和自己的組織機構。一旦黨禁開放﹐這類民間的非政治性團體就有了成為政黨的現成條件。看來﹐中國發展聯合會也在打算走同樣的道路。更加值得慶幸的是﹐中國還有香港這樣一塊寶地。中國發展聯合會是在香港注冊的組織。中國政府想要取締它﹐沒有法理上的根據。雖然中國政府目前不陶o個聯合會在大陸活動﹐但是在中國政治反對力量越來越成熟的情況下﹐中國政府要想防止中國的政治反對派力量最後形成大規模的組織﹐這是根本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