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念南京大屠殺70周年的時候,作為日本侵華戰爭史上另一大罪行,慰安婦和強迫勞工問題又引起了討論,中國民間向日本索賠的呼聲越來越高,一些慰安婦和勞工個人在日本要求索賠的官司也成了新聞熱點。
無論是南京大屠殺還是慰安婦或勞工問題,首先都是一個歷史的清算,是在恢復歷史真相的同時控訴日本軍國主義,同時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用物質形式向暴行受害人和國家做賠償,不如此不足以實現歷史的正義。中日戰爭的性質和歷史上很多戰爭不一樣,中日交戰並不是國家和民族利益之爭,在中日之間不存在國家沖突,因為中國完全沒有威脅日本,是日本從19世紀末一而再再而三地進逼中國,直到發起意在征服全中國的侵略戰爭。因此中國是純粹的被侵略者和受害者,戰後要求賠償是天經地義的。無論從國家和民族的角度還是站在慰安婦和其它戰爭受害者的立場上,這都是一個遭受強暴的民族和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對侵略者的寬恕就是對自己人民的犯罪。任何掌握國家政權的黨派如果放棄對日索賠,無論以什麼名義,無論出於什麼目的,不是失誤或是濫用權力,而是強奸民意,剝奪國家民族和無數個人作為侵略戰爭暴行受害人的權利。不但如此,放棄索賠還是對日本軍國主義的寬恕,助長侵略者的氣燄。中國當年放棄戰爭賠償和今天日本右翼氣燄的囂張之間不是沒有關系的。
今天認清這個尖銳的歷史史實是非常重要的。抗日戰爭結束後,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制定了對日“以德報怨”的政策,宣布放棄索賠要求。這個聽上去非常高尚的姿態實際上毫無“德”可言,因為它在戰爭硝煙未散時就傷害了千千萬萬自己的同胞,而且也違背了孔子的“以直報怨”的古訓。盡管當時日本本土已經是滿目瘡痍,要向它大規模索賠沒有太大的現實可能性,但這並不能用來為原則上放棄索賠辯護。國民政府完全可以當時不索賠,但宣布保留將來索賠的權利。
20多年後,當中共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中日友好條約,在法理上結束中共政權和日本之間的戰爭狀態時,日本已經成為一個經濟大國,歷史給予了中國人民又一次實現正義的機會,但中共政權不但和國民政府一樣大方,以中日友好的大局為名宣布放棄索賠,毛澤東還向參與過侵華戰爭的日本首相表示感謝,因為日本侵華幫助中共奪取了政權。
在海內外引起強烈反響的美籍華裔作家張純如的《南京大屠殺》的英文書名本意是南京的強奸。大家都知道張純如寫這本書是為了駁斥日本右翼對南京大屠殺的否認,取這個書名意在表明對南京大屠殺的否認等於是使受害者再次遭受強暴。但是張純如只看到日本右翼對大屠殺的否認,沒有認識到1949年前後兩個中國政府放棄對日索賠實際是對自己國家和民族的另一種形式的傷害,更深更痛楚的傷害。因為日本右翼勢力無論如何囂張,他們只能在日本發言,並不能到中國來剝奪中國人民向日本索賠的權利。
1945年蔣介石的四個字,1972年毛澤東的一句話,就這樣一筆勾銷了中國人民對日賠償的正義要求,也勾銷了歷史的正義。獨裁者就是這樣在侵略者之後再次對自己的民族施暴。今天很多人喜歡談中日關系,喜歡談民族主義,不喜歡談民主,不喜歡談人權,甚至以為民主和人權會妨害國家和民族的強大。但是要知道,與其一提起日本右翼就怒火高萬丈,不如好好想一想到底是誰剝奪了中國人民向日本索賠的權利?如果中國當初是一個民主的制度,不是一個獨裁的制度,不是一個一個人一個黨說了算的制度,那這些當年的受害者今天又何苦以80高齡跑到日本去苦苦打官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