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憂思錄:從廣州首宗非法占用耕地判刑談耕地銳減趨勢

近日,傳媒報道廣州石井鎮潭崗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的正、副社長均因未經國土部門許可把10.98畝耕地填土建設建筑物犯了非法占用耕地罪,被法院判刑六個月。這是廣州市首宗因非法占用耕地而判刑的案件。廣東違法用地、非法占用耕地的情況是比較嚴重的。光是廣州市,近七年已發生土地違法案件一万多宗,違法用地達三万多畝。前几年經濟發展較快,掀起一陣辦"開發區"熱,把大量市郊的、近公路的良田填土搞成所謂"開發區",后來國家宏觀調控資金緊了,不少已填土准備辦"開發區"的土地成了雜草叢生的荒地,好端端的大量肥沃耕地就這樣毀掉了。甚至繁華的深圳,比較偏僻些的地區也把耕地承包給人取土造磚而滿目瘡痍,到處坑坑洼洼,再不能种植農作物,例如一條紅湖村,去年一年,因取土造磚而被毀的耕地就達400畝。离廣州僅數十公里的增城石灘鎮村頭村人均糧田0.4畝,但村干部卻以增加集体收入為名,把四十二畝良田給人辦磚厂挖泥制磚,入賬資金才4.23万元,就把百名村民的口糧田賣掉了。耕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毀掉百余人的口糧田才換回每人數百元,真是絕對"得不償失!"在人均只有几分耕地的廣東,豈堪如此破坏耕地!据今年初公布的數字,廣州市平均每個農民僅0.31畝耕地,僅為聯合國公布的耕地警戒線平均每人0.79畝的39%,早已無法靠這點耕地种糧吃飯了,但至今仍每年毀田二千余畝,使本已少得可怜的耕地一減再減。本來國家早有明文規定,改變耕地用途,必須視數量多少由省、市國土部門批准﹐但實際情況是鎮政府也越權批地。上行下效,村甚至經濟合作社也自行更改耕地用途,把大量良田沃土填了成停車場、汽車駕駛培訓場甚至建房出租。單是廣州市就有400万平方米的集資房是違法用地建設的。廣州尚且如此,各縣更是"山高皇帝遠",各自把批地作為發財的頭等財源了。已揭露的貪污受賄大案,絕大部分与批地有關,足見耕地減少与大量非法用地有密切的關系,是其中一個人為原因。以全國而言,耕地銳減已引起有識之士的憂慮。据統計,近三年(1997∼1999年)來,全國耕地面積淨減1300万畝。前兩年公布全國國土調查的結果是全國耕地面積共19.51億畝,每人平均有耕地1.59畝,按照上述近三年淨減1300万畝計,1999年只有耕地19.38億畝了,每人平均只有1.54畝了,比三年前又減少了3.2%。人口在不斷增長,耕地卻不斷減少,情況是十分嚴峻的。根据全國國土調查資料,全國土地后備資源只有2.45億公頃,其中有1.24∼1.74億畝可墾成耕地。上面說的耕地淨減數,包含了扣除每年把后備資源墾成耕地的數百万畝,如果不計新開墾耕地的數量,每年減少耕地的數量比這個數字大得多。專家們詳細計算后認為,我國糧食安全的最后防線是耕地面積不少于19.2億畝,如按這几年的耕地減少率繼續下去,不出5∼10年,我們的耕地面積就會低于上述的糧食安全最后防線了。那時,我國糧食自給率將僅有85∼87%。以中國這樣一個十多億人口的大國,靠進口糧食維持國民的生活,是十分危險的。不要說戰爭了,即使是經濟戰,也將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我們還要看到一個嚴峻的前景是由于近五十年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沙化已使全國不少地方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黃河斷流、長江大水、北方沙塵暴、西南泥石流,無一不是自然界給我們的嚴重警告。若不逐步适當退耕還林還草,未來的自然災害會倍增。根据國家統計局資料計算,1978年至1998年的開放改革二十年間,全國累計受災面積達120億畝,每年平均受災面積約六億畝,占每年播种總面積的約30%。也就是說,我們每年有十足收獲的耕地不足14億畝,有近六億畝耕地減產甚至部分絕收。所以,我國的耕地面積是嚴重不足的。必須大力保護耕地,保護我們的生命線。對于把耕地改作別的用途的違法人員繩之以法是十分必要。但更關鍵的是有效地制止縣、鎮政府非法批地,因為這類批地的面積大,影響坏,是耕地銳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