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中國三農問題的症結在於農民沒有權利


2003.12.26

自九十年代以來,中國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再次成為民眾所關注的問題。本應作為國家基礎產業的農業在中國成了一個最薄弱的產業、最經不起國際競爭的產業。曾經為中國工業化的資本積累作出最大貢獻、至今仍占中國人口百分之六十三的中國農民一直是中國社會收入最低的人群。他們的人均收入只占城市人口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國最大的失業人口群在農村,中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群也都集中在農村。

雖然過去三屆中國政府在每年的工作報告中都提到"三農問題",但是他們并沒有作出真正的努力和采取有效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以至於"三農問題"越積越深,解決起來的難度越來越大。僅以農民收入為例,在過去六年間,中國農民的收入每年的名義增長率只是城市居民收入增長率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用實際收入計算,他們的收入几無增加。這意味著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仍在不斷加大。 不可否認,中國的三農問題与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和農村問題有帶共性的地方。那就是,隨著經濟增長和人民收入的提高,農業的增長自然會面臨需求約束。這是因為消費者收入提高後,不會同比例地提高對食品和其他農產品的需求,他們會將絕大部分增加的收入投向包括住房、旅游、教育等在內的其他領域。這种趨勢使得食品收入的需求彈性相對較低,從而形成對農業生產、農村就業和農民收入增長的制約。但是從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看,只要政府重視這些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政策,農民的生活還是能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而得到相應提高的。

為什麼歷經數十年,除了八十年代初期的几年外,中國的"三農問題"不僅沒有緩解,反而越來越嚴重呢?這是因為中國的"三農問題"除了具有所有發展中國家的共性問題之外,還有著自身的鮮明特性。其中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是中國農民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過程中沒有相應的權利。這個特點使得國家的許多法律和政策對農民帶有明顯的歧視。以收入所得稅為例。按照中國的所得稅法,中國城市人口個人收入所得稅的起征點是九千六百元,而農民收入只要達到兩千四百元就得交稅。實際上,在絕大部分地區,中國農民就算顆粒無收,按照目前的稅收体制他也要交稅。如果在中國立法的過程中,占人口百分之六十三的農民如果有相應的代言人,這种极不合理的稅收制度是無法成為法律的。

中國農民不僅沒有權利通過參与立法,甚至在現有的已經對農民极端具有歧視的法律制度下,當他們那有限得可怜的權利受到侵犯時,他們也沒有能力保護自己。各級政府對農民的層層攤派、九十年代以來近三千萬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被非法剝奪和對進城打工的農民的工資的長期拖欠這三個嚴重的問題在中國屢禁不止就是最明顯的例証。前不久中國媒体大張旗鼓地宣傳了政府總理溫家寶親自為一位重慶農民討要拖欠工錢的故事。我不怀疑這位新總理對農民的同情和幫助他們的誠意。問題在於,中國的農民工有一億元五千萬左右,一個總理有多少精力去為這個受欺壓的群体一個人一個人地討回公道?如果真想解決問題,為何不讓這一億五千萬民工或者包括他們在內的八億農村人口在中國社會合法擁有自己相應的代表去保護他們自己?

中國農民沒有權利的狀況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了。中國正在成為世界上极個別的公然把農民排斥在社會福利制度之外的國家之一。中國農民完全沒有權利享受各級政府建立的包括衛生、教育、最低收入保障等在內的各种社會福利。這些制度的一個相當部分是由中央和各級政府財政支持的,而財政支出的社會福利制度將占人口大多數而又處於最弱勢的群体排除在外,這樣做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中國農民沒有任何權利的确成為中國三農問題長期存在并越來越嚴重的症結所在。由於農民沒有權利,所以他們從事的產業在与其他產業的競爭中失去了公平的地位,所以他們的生活無法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得到相應份額的提高。因此,真正解決"三農問題"應該從歸還農民的權利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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