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西部大開發不是符合經濟規律的舉措
2001.05.24
在上一篇評論中,我們談到缺水是中國西部開發的嚴重制約。其實,水只是眾多的制約條件中的一個而已。與水資源缺乏一樣,其他的制約條件也都難以在短期內解決。例如,面對日新月异的技術革命,人材是加速經濟發展的關鍵。但是相對于中國東部而言,無論是基礎科學研究人才還是應用型的產品開發人才,無論是經濟管理人才還是高素質的勞動力,西部都缺乏。 從生產要素綜合配置的要求來看,一個產業能否在保証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在某一個特定的地區生長出來,并且持續地發展壯大下去,不是單純由所需的生產要素中的長項來決定的;相反,它常常取決于生產要素中的短項的制約。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宁曾經打過一個生動的比喻,用制作水桶的原理來說明這個經濟學道理。生產一個木桶,需要若干木板。這個木桶能做多大,不是由那塊最長的木板來決定,而是由那塊最短的木板來決定的。同樣的道理,西部經濟的發展,不是僅僅由那里有多少石油、多少煤、或者多少其他礦石來決定的;而是由開采和深度加工這些資源所需要的其他必需的自然資源、資本和人才決定的。 誠然,單純從技術的角度來看,人們可以通過發展短項的方法來滿足生產要素配套的要求。例如,就西部開發而言,似乎可以通過西線南水北調來解決水資源缺乏的問題,通過科研机构和大學由東向西的搬遷來解決人才匱乏的問題,通過國家財政撥款來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等等。其實,剛才舉到的後兩項措施已不是什么新發明,大規模的向內地搬遷机构和由國家投入大量資金,中國政府在六、七十年代搞三線建設的時候早已做過。 但是能不能這樣做和應不應該這樣做卻不單純是一個滿足生產要素配套要求的技術問題,它同時還涉及到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各個方面。毛澤東時代的三線建設,是以高度集中的中央計劃經濟為基礎的,同時又是以政治上的強迫命令為前提的。沒有中央政府的強制命令,沒有政治上的壓制,沒有人愿意到那里去,也沒有人愿意把錢投向那里。現在的政治和社會生態環境已經完全不同當時,重复強迫命令的模式人為的改變地區經濟發展的格局將會引起劇烈的政治動蕩和災難性的經濟和社會後果。更何況,強制命令下的三線建設最後不也是在浪費大量錢財和生命後以失敗收場? 一個地區的發展格局和水平通常是受經濟地理條件和人文歷史原因影響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形成的。這一格局一經形成,則會產生一种自我強化的力量。這是因為經濟發展有一种效益的外溢效應。對這种格局的任何強制性的人為改變都需要付出成本。以上海為例,周邊地區富庶的土地和便利的水路運輸條件為上海在建市之提供了發展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業的良好條件,十九世紀中葉開始的大規模的對外經濟交往由為其提供了獨特的貿易优勢。許多為工業和對外貿易配套的服務行業也因之而的以發展起來。在長期的發展的過程中,上海還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适應工商業發展的文化氛圍。所有這一切,形成了一個綜合的基礎條件,使得在這一地區的進一步投資具有比在其他地區投資高得多的收益。 當然一個地區的發展优勢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世界上有許多城市,在當初賴以發展的資源逐漸枯竭或者經濟結构發生劇烈變化變化後,也隨之衰落下去,例如英格蘭北部的礦區城市和西北部的傳統的紡織工業城市。但是這是一個自然的經濟的過程。當投資者感覺到他們在另一個地區投資的收益會更高的時候,他們的投資自然就會轉向那個地區。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在一定的時間內的投資是有限的。因此,最有效益的投資應該是向收益高的地區的投資。當這些地區的投資隨著經濟結构的變化收益相對減少時,投資也會相應地減少。一旦向這些地區的投資低于向其他地區的投資,資本自然就會停止投向這些地區。這是唯一的符合經濟規律的辦法。任何人為的改變資本的投向的辦法,都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只要在中國東部的投資比在西部的投資收益高,強行將資本從東部抽往西部便顯然是不明智的。 這樣一來,人們可能要問:如果按照經濟發展規律繼續讓東部的發展領先于西部,如何改變西部老百姓貧困的面貌?這樣做是否于社會公正所不顧?我將在下一篇評論中討論這一問題,你將看到,把所謂西部大開發作為改善西部人民生活的唯一出路是一种人為的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