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评论:台湾选举应当公正公平
2006.12.15
一场惊心动魄的台湾北高市长选举,终于拉下帷幕。民进党的陈菊和国民党的黄俊英在对垒赛中,陈菊以1114票险中取胜。高雄的选举结果让不少资深评论家跌破眼睛。选前,这些资深评论家及一些媒体预测,民进党将会在台北和高雄双输。
他们没有错,因为他们的预测全都有根有据。最主要的根据是,阿扁家人及亲友涉嫌连串贪腐,第一夫人遭起诉,民进党因挺扁而形象大跌。在这样的政治气氛下,国民党选赢北高市长,简直就像探囊取物。谁能相信,一个四面楚歌的阿扁还能咸鱼翻身,一个风声鹤唳的民进党还能柳暗花明?可是,他们谁也没有料到,选前几小时披露的一件“走路工”事件,直接影响了选举,并非常有可能改写了选举结果。
投票当日12月9日0时10分,陈菊阵营召开记者会,指控黄俊英涉嫌发放走路工,就是发钱买选票。随后,南部地下电台连续播音,不断重复“有黑道帮忙发走路工,陈菊就缺你这一票”,不然,“本土政权就垮了”。12时,陈水扁公开指责国民党涉嫌贿选,说,发放走路工的罪证确切,“黄俊英当选也是无效的。”
现在这个“走路工”事件正在发酵,国民党说民进党自导自演,民进党说国民党诬告。谁的话可信?从过去几年的选举史来看,民进党擅长在选举的关键时刻出“绝招”,并且屡试不爽。八年前的国民党高雄市长吴敦义选前十几天被民进党伪造的录音带抹黑,以些微差距落选。2004年“3.19”两颗子弹恰到好处的擦伤陈水扁的肚皮,让阿扁铁定选败的局势大翻转。这次的“12.9”选举,民进党选择淩晨出招,陈菊原来已做好选输的准备,结果以1000来票的微小差距取胜。
民主选举是君子之争。胜选靠的是候选人的理念和政策,业绩和愿景,不是候选人的小动作,小伎俩,小聪明。否则,不仅对另一部分选民不公平,更是有损民主选举的名声。如果“走路工”事件是黄俊英阵营所为,黄俊英输的就是咎由自取。如果是陈菊阵营所为,司法应该还给黄俊英及其支持民众一个公道。
其实,陈菊有很好的当选条件。她是台湾民主先驱,且有丰富的行政经验,有独特魅力。如果没有阿扁涉贪的影响和民进党的低迷走势,她凭个人的条件,完全有可能当选。但是如果想要依靠自编自演的“走路工”事件胜选,即使当选,其执政合法性,也要受历史质疑。谢长廷在高雄执政8年,是个出色的市长,但是他的当选与吴敦义被抹黑案有关。对此,人们至今没有忘记。
如果“走路工”事件被证实是绿营所导,国民党在这次选举学到了什么?不少人指责国民党不会选举。不错,国民党的高雄选举失败,有很多教训。但是如果认为国民党应该像民进党一样,依靠小动作小诡计取胜,那就是错误的教训。在政党轮替以前,国民党的贿选受到选民的唾弃,成为2000年败选的一个原因。这次选举,马英九对干净选举的坚持,应该肯定。但是在选风依旧的前提下,国民党显然面临两难:如果严格实行“三不公约”:“不贿选买票、不抹黑攻击、不分裂族群”,国民党有可能年年选举年年输。国民党如果学习民进党,在选举时创造一点“绝招”,在以烂比烂的竞赛下,民主的核心价值将受到严重荼毒。
因此,建立公正公平的选举制度,是台湾民主提升的重要环节。选举是民主制度的根本。如果没有公正公平的选举,民主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