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很多香港商人前往大陸投資設廠,開始在大陸找老婆和二奶,使粵港兩地歷年積累下來的通婚矛盾更加嚴重复雜化,由婚姻糾紛引起的官司不斷增多,其中包二奶和重婚現象仍最為突出。廣東的深圳、東莞等地不僅存在"二奶屋",還出現被稱為"二奶村"的高級樓房社區,這已經不是新聞
香港和深圳兩地最近開始實行二十四小時通關,這將方便兩地人民的生活和方便兩地商人行走。當然,是更方便了一些包二奶的香港人,他們可以白天去深圳與二奶幽會,晚上晚一點回家和老婆交差,也不怕誤了過關時間。
港人包二奶最早在貨櫃車司機中出現。在八十年代,一批往來於粵港兩地的香港貨櫃車司機,就是深圳包二奶的"先頭部隊"。
潮汕籍的林先生五十多歲,他是一名香港貨櫃車司機,從八十年代中期起,就開始行走粵港兩地,為方便工作,在深圳租了一間屋,老婆孩子在香港生活。五年前林先生包起了二奶,後來老婆發現,多次到深圳"踢竇",再加上香港經濟環境不好,包二奶每月費用支出二千港元,林先生覺得吃力,於是,近期和二奶分手。
林先生從包二奶到和二奶拜拜的例子極為普通,他幸運的是未惹上官司。港人包二奶層出不窮,與兩地法律差異有關。兩地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上的明顯差異,令一些人剩機鑽法律空子。在香港,只要當事人沒有在任何一間婚姻注冊處注冊過,那麼,當事人可以隨意在各婚姻注冊處申請取得一張或多張無結婚紀錄證明書,這與大陸一次性取得婚姻狀況證明差別很大。一些香港居民就以此持合法證件回大陸多個地方重婚.一名已婚港人涉嫌發假誓取得"寡佬證",在內地與二奶結婚。去年,二奶持雙程證到香港港探親,被港人的妻子揭發丈夫重婚,告上深圳法院,要求法庭依照《新婚姻法》追究丈夫及其二奶的刑事責任。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作出裁決,判該名港人重婚罪成,入獄一年。
2001年中國實施的新婚姻法,把夫妻的忠誠度定為法定義務,並明文規定禁止重婚。新婚姻法注重保護原配合法權益,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損害賠償。實施新婚姻法後,大奶向老公和二奶索取賠償的官司,在珠江三角洲的一些法院數量大增。
按現行法律,若非法同居男人送給二奶的錢和房子,大奶追討損害賠償時,這些財房可視為丈夫與大奶的共同財產,這對包二奶的人,心理上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但譚先生承認,取證困難仍然是處理"包二奶"的最大阻力。許多妻子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證明自己是無過錯的一方並請求損害賠償,於是選擇"捉姦取證"的方式,妻子帶著一幫人半夜時分突擊檢查,企圖拍到丈夫與第三者的裸照為證,有些法官也會據此判決離婚,並要求丈夫支付妻子過錯賠償金。這種行為是否侵犯私隱權,在中國法律界也引起爭議。
大陸二奶因姿色與文化水平的差異,分為不同的檔次。檔次最高的是具有大學文化水平的知識女性,她們形象佳,談吐高雅,是很多港人樂於包養的對象,她們多數也在所謂老公的身上賺了一筆。有些二奶原本在娛樂場所工作,她們的檔次較低,成為二奶後整天只顧打牌、玩樂、購物,這類人與情人的關係一般不會長久。有一些二奶是來自農村的打工妹,思想單純,容易上當受騙,自以為被男人供養後,一輩子就有了保障。這些無知受騙的二奶既無人同情,更不知如何保障自己,成了粵港婚姻糾紛中最弱勢的一群。
中國共產黨在打天下和當政後的頭几十年,為了解放婦女,動員更多的人民來支持其事業,是确确實實采取了從上到下的措施,為婦女爭取平等的權益,從教育到就業,都讓婦女占據半邊天,使得中國婦女從几千年男性主權的父系社會制定的种种歧視規范和剝削中解脫出來,有了相對獨立的尊嚴和地位。
相反,在台灣和香港,傳統社會對婦女的定位觀念和規范改變緩慢,嫁夫教子仍然是很多婦女的生活核心和人生定位。兩地婦女的主權和平等地位完全不可以與男性相比或者相競爭。
就這樣,中國大陸,台灣,香港,三個分隔了三,四十年的中國人的社會,忽然在商業大潮的推動下重新組合融合,大陸原來為政治原因驅使形成的婦女平等地位,因為缺乏對父權制度的真正了解和清算,很快的就失去了動力,不象西方女性主義運動有其持續的活力。傳統意識很快借助男性的經濟實力和政治權力回潮。
台灣和香港人在現代女性主義意識真空的情況下,繼續按照傳統男權中心意識運作,發現大陸女性相對貧窮落後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有機可乘,他們可以用更低的价格獲得他們的享受,很快地就利用他們的經濟优勢將他們的男權中心意識輸入大陸。
其實,在這种情況下,不管是台灣香港的正婚太太,還是深圳大陸的小妾二奶,女性在整個社會道德价值定位和社會機能對她們的利益保護下面,都是犧牲品,是一個銅板的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