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香港政府在資助社會服務機構方面的角色轉變(二)--鍾心

香港政府在七十年代與非政府組織斤建立的夥伴關係,在這二十年中有重大變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官方不能宣諸於口的隱藏理由,政府同非政府機構擁有一些官方機構所沒有的專才和經驗,也可更有效率和成效地提供服務,而同類服務如果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話,會比較花費資源。政府期望的不一定是平起平坐的夥伴關係,這一點正好在近年由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的一些轉變可以看到。過去兩年,政府先後推出多個不同方案,來處理與非政府組織有關的撥款安排,例如政府推出十九個服務素質標準,服務表現監察制度。九九年四月亦施行首批針對三十五項服務的津貼及服務協議,在二千年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明確表示,會推行一筆過撥款制度,改變以往向非政府機構的撥款機制。如果社會福利服務以及大量的公共資源投入,目的是強調公營部門的問責性,加強對公帑運用的交待和監管的話,那麼減少公共資源的耗費,和節省不必要的開支,亦是政府應有的義務。這樣政府所提出的一連串安排都似乎能達到此問責性及有效運用公共資源的效果。不過當各級官員眾口一辭地說,社會福利開支增長太快,或政府要控制公營部門增長的時候,這一系列的安排會否反映了政府是企圖盡快減低她對社福服務的承擔呢? 對一筆過撥款的最直接的控制措施,是政府對非政府機構的撥款封頂。以後只會隨通貨膨脹上升,在人口持續老化,社會結構轉型,經濟前景欠佳情況下,市民對社福需求正在上升,如果在此情況下,政府為福利承擔設置上限,又是否一個合適安排呢?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認為:無論是一筆過撥款或實行津貼與服務協議,皆只會增加政府極大的主導權,而過去社福服務具有的透明度,在預見的將來就會大大減少。張超雄亦提到,政府近年引入的市場機制概念,將一些服務直接外判給市場上的服務提供者,由過往撥款改為公共投標,令非政府機構及私營企業競爭,這是不健康的現象。最終吃虧的是中下階層的市民。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唐鈞教授表示:他不明白為何要將競爭帶進非牟利機構與營利機構之間呢?香港政府在社福的承擔上,由最初的被動走向主動,由增加承擔至意圖擺脫,或起碼減少承擔,這個轉變趨勢完全可在她對非政府機構的津助政策改變上看到;非政府機構由海闊天空走向成為政府的夥伴,至近年淪為政府的分支或政策施行單位,其實也是非政府機構面對海外資源枯竭,對政府財政過份依賴的必然後果。在這大勢所趨,政府角色不斷轉變下,香港社會福利服務原來應有的價值,將會有何轉變呢?真正的吃虧者,是非政府組織或是廣大市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