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香港:修訂基本法二十三條帶來對一國一制的恐懼

香港特區政府就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諮詢期在二十四號屆滿,根據官方數字,共收到超過九萬份由團體或個人提交的意見書。

署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顯明指出,由意見書的數字來說,政府已經達到廣泛諮詢民意的目的。湯顯明同時重申,修改基本法並不存在將大陸法律或概念延伸至香港國家安全的問題。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上星期在香港電台《香港家書》節目中也再次強調,修法絕對不是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

不過,去年曾被北京指為台灣間諜,拘捕一段時間的美利堅大學學者高瞻認為,香港這次特別為二十三條立法,等同是設立香港地區安全法,將大陸的國家安全法引入香港。她形容,特區政府在一國兩制的承諾下作出這種行為,是一種政治欺騙。

香港不少反對這次修法的人士,也認為修改二十三條與一國兩制有牴觸。不過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則強調,二十三條不會對香港市民在一國兩制下所享有的自由和權利有任何影響。

不過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在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形容,董建華目前施行的是老一派的家長式管治,而且這種傾向愈來愈嚴重。梁家傑又指出,香港市民是屬於要講道理的子女,不會唯命是從,如果政府不理市民意見,一意孤行,只會激起香港人的叛逆性。

特區署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湯顯明表示,政府會在考慮各方的意見後,對諮詢文件的內容作出若干修訂。

但梁家傑指出,在二十三條的諮詢文件中,有兩項令他擔憂,一是新加入的“非法披露未經授權取得的資料”,二是保安局長有權禁制“從屬於內地危害國家安全組織的本地組織”,但目前政府表明會研究修改的範疇卻沒有包括這兩項。

對於非法披露未經授權取得的資料,高瞻根據個人經驗提出的憂慮是,在模糊的定義下,所謂國家機密的界線往往隨執法者轉移,老百姓無法確定底線在那裡。

而保安局長有權禁制從屬於內地危害國家安全組織的,無形中是將北京的標準加之於香港。

高瞻回憶她九三年到香港,從當時新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學的藏書量,到學生公開紀念六四的活動,確實感覺到香港是一個自由貿易港,但她恐怕基本法二十三條通過後,香港自由不再。高瞻認為,修訂二十三條是將香港漸漸大陸化,以後香港會演變成與大陸其他省市沒有分別,不再是一個自由貿易港。(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