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上次說到在西藏文革中不但和其他省市一樣發生了打砸搶、破四舊、派性斗爭和武斗,還發生軍隊大規模鎮壓“反革命暴亂”的事件,這是即使在文革中也罕見的。那么,為什么西藏的文革會惡性演變到這個地步呢?
根据中國大陸學者王力雄先生的研究,當時西藏之所以會發生大規模反政府暴亂,主要是西藏人對公社化、禁止宗教和政治迫害這文革時期三大政策的反抗。
我們先說公社化。1959年中共在西藏實行民主改革,西藏農民得到了土地和牲畜,雖然這是把中共在其他地區的土地政策強行搬到具有自己的歷史和傳統的西藏,但畢竟得到了很多西藏人的支持,經過一段時間西藏人也适應了小農經濟的生活。但到了文革,對比全國其他省市在1958年就推行了公社化,西藏一直到1969年基本上仍然是小農經濟,雖然有很多合作社,也有一些公社的試點。西藏革命委員會于是在1968年決定快馬加鞭實行公社化,把農牧民的土地和牲畜合并進公社,實行勞動集体化,分配平均化,造成了嚴重的問題。例如農村和牧區之間傳統上形成的物物交易被取消,全憑政府的定量分配,碰上收成不好或有天災時很多人沒有糧食吃,衹得外出討飯。
根据中共自己的統計,70年代全西藏有50萬人生活比不上公社化前。這個數字在當時西藏180萬人口中是相當高的。此外,公社化以后提倡學大寨,戰天斗地改造自然,盲目把草場、牧場開墾成農田种西藏人并不喜歡吃的小麥,种出來的小麥不但難以下咽,而且种植的過程破壞了自然環境。
其次是在公社化過程中對傳統文化的破壞和對宗教的禁絕。當時宗教被稱為用來欺騙人民的封建文化和愚昧觀念,寺院受到破壞,教產被沒收和洗劫,大批僧侶被迫還俗 (毛澤東專門為此批示:僧侶要還俗),宗教儀式被取締,很多建立在宗教傳統上帝文化和生活修改也被強制改變。例如男人必須剪掉劉海,女人也要宰殺動物。
文革中的政治迫害也是導致暴亂的一個原因。政治迫害的形式多种多樣,既有“四清”和抓反革命,也有不同派性之間的暴力、武斗和殘殺。拉薩“造總”認為自己是響應毛澤東的“造反有理”的號召起來革命,而大聯指的一派由于得到党政机构當權派的支持,對“造總”進行壓制和迫害。在支持“造總”的人中有很多實際上是借造反發泄對公社化、反宗教和其他政策的不滿。
在文革時期的這些政策下,西藏農牧民中的不滿情緒不斷發展,終于利用派性和武斗造成的政治權威被削弱的混亂局面爆發了出來。1969年3月起,西藏昌都地區、拉薩市郊縣、日喀則地區、那曲地區發生了暴力事件,提出“不要共產党、不要交公糧、不要社會主義”的口號成了“翻身農奴革命造反司令部”和“四水六崗衛教軍”等等,沖擊党政机關,在很多地方襲擊軍隊,殺死了一些軍人。在尼木縣,一個叫据說會巫術的名叫赤列曲珍的尼姑領導暴亂,殺害了派往當地的軍宣隊和一些基層干部。
雖然西藏在武斗中已經死了很多人,但當軍人被襲擊并有死亡時,中央認為事件的性質已經有派性斗爭發展為反革命叛亂,定性為在1959年叛亂后的再次叛亂,當時簡稱“再叛”,于9月25日下令軍隊平叛。西藏那時一共有71個縣,17個被定為“全叛”,24個是“半叛”,剩下的是“預謀叛亂”。軍隊開始鎮壓后遭到農牧民的反抗,有一個地方四個婦女把一個解放軍戰士騙到家中用繩子勒死。事實說明解放軍和藏民的關系遠遠不象“洗衣歌”中的洗衣姑娘和“金珠瑪米”那樣親如一家。
在平叛后,“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的運動又席卷了西藏,曾經參加過“造總”的西藏人成為主要打擊對象,結果又牽連了一大批無辜者,很多人被定為“叛亂分子”和“叛國分子”,受到嚴厲鎮壓。有很多人由于忍受不了而逃亡,結果在途中被捕,槍斃了很多,甚至包括中學生。
到了1973年,中共當局自己也覺得對1969年的“叛亂”定性過嚴,平叛過程中和后來的其他運動中錯殺錯關太多,于是又開始“平反”。到了1980年。胡耀邦复出不久,前往西藏檢查工作,進行安撫。不久,中共西藏党委下達>,不再稱當時的事件是“叛亂”,改稱是“暴亂”,說當時參加暴亂的衹是极少數人,很多人參与暴力行動是出于派性,而非反革命,因此把絕大多數地區划為“全暴”或“半暴”或“預謀暴亂”、懲處和鎮壓了那么多人是完全錯誤的。
西藏的這段歷史說明,在文革期間,連被稱為“香格里拉”的遙遠的喜馬拉雅山麓都不但沒有能逃脫劫難,反而比絕大多數內地省份受到苦難更多。文革的禍國殃民与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