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万花筒﹕透视记者收红包现象--夏宇


2005.11.25

《河南商报》因月前报道480名真假记者集体去一家发生矿难的煤矿领取“封口费”红包的黑幕,9月18日被中共政府部门勒令停刊整顿一个月。这件事引发了人们再度关新闻界的腐败问题。

事缘于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河南商报》,在一个多月前的一篇报道,报道的内容是7月31日河南汝州市寄料镇一煤矿发生矿难。矿方欲瞒报伤亡数字,用「红包」封住记者的口。而熟知此道的真假记者们蜂拥而至,共有480多名记者排队领取红包,煤矿安排了两个宾馆接待共花费了20万元。

报道一出,全国舆论哗然,国外媒体也纷纷转载,引起了国家新闻总署和中宣部的重视,以采访记者手中没有“封口费”事件的录音录影资料为由,认定为不实报道,勒令采访记者、值班总编停职其它人员作检查,报纸并停刊一个月。

这次真假记者领红包的报道,不仅曝光了大陆部分记者的质素低下,同时矿方不惜钜款,瞒报矿难死亡人数的做法更令人震惊,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传媒的阴暗面。

现实当中,绝大多数的新闻发布会或者邀请记者采访的活动,都不同程度上存在赠送礼金的现象。这种行为似乎成了一种行规,或者成了社会的一种不成文的规矩。记者应邀或主动采访,如果得不到任何一点招待,是不正常的。正常的接待是以各种形式款待记者,最简单的,或者是吃自助餐,或者给几本书或行业性的小纪念品,或者兼而有之。通常的做法是每家传媒的一名记者能得到200元至400元不等的“车马费”或“稿费”。一名记者,如果他一周能拿到500元的“稿费”,一个月就是2000元,一年就是24000元。这个数字对于一名普通记者也具有相当吸引力。

余先生是广州的一名普通记者,他说“现在大陆记者收红包虽然没有前几年那么夸张,但问题仍然严重。一个普通记者月入二、三千元,要有好质素的生活,光靠工资不够。加上现在风气如此,如果自己不收,被视为另类。所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可能大部分行家都和我一样,红包照收,但写稿时该写的和不该写的心中有数,这点最重要。”

记者受邀请采访次数与所得好处的比例是与所在机构的影响力成正比。即机构越著名,级别越高,记者就越受各方面的重视。那些权威传媒体,即中央和省级传媒,是强势传媒,其所报道的内容影响力就大。他们的版面与时段成了社会各界争相夺取的对象。

因此,要想宣传自己的企业,想占据相当的版面与黄金时段,首先得邀请到记者,其次要招待好记者,最后要进行报道跟踪。

这些强势传媒在中国一万多家媒体当中,属于少数,更多的是县市级,或者处于不发达地区。中国四十多万记者队伍中,非强势传媒的记者占绝大多数。因此,新闻发布会邀请他们参加,主要是为了造成一种声势,否则,只有当地几家传媒的记者,是不够热闹的;其次,组织者可以请来众多记者,向上级邀功。

李先生是一家旅游公司的老板,也经常请记者宣传自己的项目。他的体会,反映了邀请机构的心声。他认为,组织者之所以要送礼金,主要不是为了贿赂对方,而是因为请人家辛苦来一趟,不表示一下对不住人家。人家来主要还是给你面子,为你捧场。他说﹕“请记者来报道,包吃包住封红包,这是合理的、正常的,人家帮你宣传嘛。但也遇到一些头痛的事,一些记者经常打电话来,要求登广告和赞助活动,他们提出的要求太高,就很难接受。有些人甚至假冒记者招摇撞骗。请记者来,给他们招待有点不一样,省级和中央新闻机构影响力大,他们的报酬也相应多一些。”

1993年,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布有关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中指出,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不得接受被采访或者被报道者以任何名义给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向被采访或被报道者索要钱物;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出,新闻发布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记者和新闻单位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这些通知至今仍然有效。但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纸空文。

中国的各新闻单位、各著名媒体、各相关部门或团体,对于送礼金的事一般来说概莫能免。如果按照受贿与行贿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就一名记者而言,不过是区区的两三百元而已,但一次活动要送出的礼金绝对超过了5000元。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行为是不是算行贿罪呢?这引起很大争议。

真正要算得上较大数目的则是那种由被采访者或单位全包的或部分包的外出采访活动。中国有关部门明文规定这种采访后的报道属于“有偿新闻”。但在很多新闻机构,由于自己无力出采访经费,或者不愿出采访经费,鼓励记者主动寻觅这种机会。对于中央级或著名的媒体记者而言,到外地采访一趟,10天之内从行到住再到吃,一般花费在8000元以上。还不包括得到的礼品以及其他服务贿赂。这对于采访者与被采访者,是不是成为了索贿者与行贿者呢?

媒体与社会也要关心记者的待遇与生活保障问题。对于那种财迷心窍,失去了客观、公正立场进行报道的记者,应该坚决清除出新闻工作者队伍。当局也要反省有关不准收红包的禁令为甚么有令不行,如何才能从制度的改革根治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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