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萬花筒﹕一千億元的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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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擦洗上海一家購物中心的玻璃牆面。(法新社2004年圖片)

在中國大陸,老闆拖欠工人薪金的事件層出不窮,,不時引發工人以死追討欠薪慘劇。最近,就有一名中國男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抗議雇主欠薪。在廣東,一名湖南籍男子在韶關市翁源縣公安局門口引爆隨身攜帶的爆炸品,當場死亡。官方對外解釋說,死者是追不到千餘元人民幣的欠薪,於是到公安局引爆炸彈自殺。拖欠民工工資的現象屢見不鮮,已成為社會頑疾,令當局頭痛。

天安門廣場是中國政治象徵之一,也是1989年過百萬名學生爭取民主的營地。它目前成為抗議事件的高發地區,廣場上的安全工作很嚴格。但這名男子不顧一切在這裡自焚,證明那份微薄的薪金對他多麼重要,而他的追討過程一定是受盡欺凌,走投無路、忍無可忍,才到天安門廣埸“求上級政府幫他要回拖欠的工資”。

據官方的統計,大陸拖欠工資現象普遍,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尤為突出。目前全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估計可能在1000億元左右。資料還顯示,當前拖欠工資的現象主要發生在建築施工企業和餐飲服務等企業,其中建築施工企業佔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70%。

目前,大陸職工約有2億1千萬人,其中分布在各地的進城務工人員有9400萬人。在有些地方,特別是一些私人企業,職工往往由於企業不簽勞動合同或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得不到應有的報酬,被拖欠工資、克扣工資。

除了建築行業的包工頭因為三角債欠工人薪金,現在,欠薪還出現了一種新的現象,就是很多看上去財大氣粗的老闆也拖欠薪金。陳先生是重慶一間頗具規模的娛樂企業員工,他已被欠薪好幾個月,想辭職,又怕老闆因此而趁機將所有欠薪一筆勾消,不走吧,等於白做,一點尊嚴也沒有。

陳先生:我被拖欠了半年的工資,共一萬多元,現在不知道怎麼辦。一萬多塊,老闆可能就是一兩頓飯的錢,但我們要租房子、要吃飯。現在拖欠了那麼多,到哪裡追?又快過節了,現在走嗎,那幾個月的工資肯定拿不回來,不走嗎,呆下去也不是辦法。

這些冠冕堂皇的企業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欠薪情況?主要是大陸近年經濟轉型,沒有資金實力的企業已經很難生存。而一些所謂大型企業,實際上是“空心老”官,沒有賺錢能力。他們靠行賄或者關係到銀行貨款,一旦資金鏈斷了,就兵敗如山倒,所以,就拖欠員工薪金。這時,他們的表面仍很風光,跟員工作出虛假承諾,實際是榨取勞工的人力資料,讓員工免費為他們勞動,是一種欺騙行為。

......我們要租房子、要吃飯。現在拖欠了那麼多,到哪裡追?

李先生是深圳一家小旅店的老闆,以前,資金周轉不靈時,曾經拖欠過工資,但現在經營好轉,可以按時出糧給員工了。他說,一般老闆都不願意拖欠工人薪金,但到了欠工錢的時候,說明這個企業已經是很危險了。老闆想通過扣工人的薪金減少流金資金的困難,加大投入。有少數企業經營者在破產之前,剋扣工人的工資,然後,在破產之後就賴賬。

李先生說﹕一般老闆欠薪都是不得已,因為他們的流動資金發生困難,通過拖欠員工的工資,用來周轉一下。李先生說,自從廣東省和深圳去年公布了部分剝削員工的“血汗工廠”名單後,企業經營者也感到有壓力,一般不敢欠薪。但是,仍然有無良老闆變換手法克扣工資。

深圳的小老闆李先生說,有些老闆惡意剋扣工資,就設一個圈套,一開始就把工人三個月的工資扣下來,如果工人在這段時間離職,就沒收工資。他說:也有一些黑心老闆,故意拖欠員工的工資,以圖謀取更大的利潤。甚至有些人三、四個月不發員工的工資,就一直拖欠下去,迫使一些員工沒辦法,只有一走了之,不要那幾個錢工資了。

以往,老闆欠工人薪金,有時會寫一張欠單或者開出一張期票,這就是所謂的“白條”。據了解,廣東方面為了打拖欠工資,製訂了一個地方法規,就是員工拿著欠款的白條可以告老闆,法院可以根據白條判決老闆敗訴。如果有工人起訴老闆拖欠工資,法院就會把工廠查封,然後拍賣資產,發傳票給被告,限期支付欠薪。

但是,現行刑法尚未將惡意欠薪行為列為犯罪,所以,即使欠薪者被刑事拘留,並非單純因拖欠工資入罪。而且,很多打工仔都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而一些企業又沒有工會組織,工人被欠薪,只有做出過激行為,希望引起社會注意。重慶被欠薪的陳先生就感到不知怎麼辦才好,他說,無良老闆簡直就是要逼他們跳樓。他說﹕找政府部門來幫忙,哪個部門會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而且,老闆是有勢力的人,我們鬥不過他。搞不好錢追不回來,還給人家打一頓。我現在真不知道怎麼辦,這樣拖拖拖,是要迫我們跳樓呀!

現在的欠薪者,都對員工作出虛假承諾,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是欺騙他人勞力,可以作為騙取財產性利益的詐騙行為,以詐騙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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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庭審理欠薪案﹐一位女工終於從建築公司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資。(法新社2004年圖片)

法律界人士指出,治理惡意欠薪,畢竟是政府職責所在,司法部門有義務提供法律服務、救濟渠道與執行保障,但司法部門,尤其是公安部門的力量,不應該成為治理的根本。而是政府應該成立治理惡意欠薪的專責部門和建立相關制度,使這些部門、制度有力運轉。這樣,才會形成強大的追詩欠薪的力量和氛圍。

以深圳市為例,它是全國第一個引進欠薪保障制度的城市。早在1996年,就曾借鑒香港的《破產欠薪條例》,出臺了《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這一有關欠薪方面的專門性法律規定。但是,從實施上看,該條例卻並未發生有力的作用。比如,按照慣例,欠薪執行本應由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予以保障,但實際上多由勞動部門獨立執行,缺乏配合且力量薄弱。

專家認為,在欠薪預警方面,欠薪保障比較側重事後保障,而忽視了對企業財產的控制。因此,有必要設立有效的預警制度,一旦企業經營者出現不能支付工資的徵兆,如搬離機器、轉移財產等,有渠道使員工及時申請勞動部門介入,並進行財產保全,以維護自身權益。

借助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的力量是一方面,除了調整措施,有關部門同時應加強工人維權的制度保障。與擁有強大經濟實力的雇主相比,工人的力量顯得薄弱,因此,在《工會法》的體制內,增強工人的獨立性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亦是當務之急。這些制度建設,未必能達到即時效果,卻是根治惡意欠薪問題的良方。夏宇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