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到現在2005年,5年了,起訴過學校,但他們不承認,我的兒子肥肥白白,13歲,省高級人民法院都上過,但中級就維持原判,學校沒有任何責任,省檢察院我們都起訴過很多次,高院渺無音訊。”
來自廣東省羅定市的彭媛英,只不過是大陸千千萬萬契而不捨的上訪大軍的一員,她痛失13歲的兒子,對學校由民事起訴轉到刑事附帶民事追訴。為的打官司,她行腫了腳,搞到家空物淨,她堅信法官是知法犯法,冤枉判案,但仍處處碰釘。“最不公平是沒有及時送去醫院搶救,沒有通知我們家屬,等到死了就送去醫院,說盡了他(校方)的職責,不關學校的事。”
在大陸的獨生子女政策下,彭媛英13歲讀初中一年的兒子,為了有好好的學業,被送到了離家20公里外的市級中學就讀,想不到開學的第二天,孩子在學校的宿舍猝死,由中午放學到傍晚的五點都沒有人發現,當校方發現時學童已反魂無術。
家長送子女到學校寄宿,交了生活雜費,校方說學童有病沒請假、獨留在宿舍,宿舍不算學校範圍,所以沒有過錯。而法院方面也認為,校方已支付搶救費和屍體處理費3872元,已盡責任。法院說:“至於學童是否在學校範圍內死亡,與校方是否要承擔責任沒有因果關係。”
記者:中午的時候學校已經知到你的兒子身體不好,但沒有理會?
彭媛英:沒有理到,到下午放學,學生回到宿舍的時候,再叫老師,叫了好久才有老師到。送個死屍到醫院去搶救。
記者:作為護士,你知到你的兒子的死因是甚麼?他的口是吐胃裡的食物?
彭媛英:他(報告)就說是腦出血,但為甚麼會有腦出血,我們就不明不清楚。他屍體解剖說是腦出血。很難明白,老人家都有腦血管意外,小朋友是極少見。醫院報告是一直拖延,沒有送到我們的手。
苦主彭媛英除了上訪,也寫過信到廣東省婦女聯合會,得到的答覆是:“你是一名護士,應該知到如屬猝死之類,是意外,不是學校能挽救的。孩子在學校寄宿,學校作為臨時監護人,孩子下午沒有來上課,沒有引起警覺和重視,造成死亡都不知道的結果,學校應該負主要責任。”
各位聽眾,如果你有任何冤屈,在大陸是到了投訴無門的地步,請你同我們聯絡,來信可寄香港郵政信箱28840號何山收,或透過熱線電話和我們聯絡。你亦可以電郵給我們。電郵地址是Cantonese@www.rfa.org
但婦女聯合會也沒能為力,在回給彭媛英的信中寫到,“每天花錢租車請人去學校談不好,費錢費力影響學校的秩序,應該向當地教育部門反應。”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辦的回信是:我們也十分同情你們的遭遇,我們看過你的來信之後,發現你的來信不符合上訪的標標,應該就一、二審判決提出你們的申訴理由,郵寄或向法官說明情況,以便告知你一些申訴程序。
記者:你在整個上訪的過程,你覺得整個上訪的制度、法院、廣東省婦女聯合會,你寫信給他們,你覺得他們可以幫助你嗎?
彭媛英:沒有,全部都幫不了,我們一級一級上訴,通通都幫不了,法院?造事實判案,總之就級級上去都沒有一個可以幫我們。
彭媛英還說,要追究法院?造事實判案,被告一方的辯護律師,有親屬在法庭做副院長,而且是管民事的,她覺得不公平。“最重要是討個公道,被告的律師,他有一個親生的大哥是在羅定市做副院長,管民事的,他們是有關係的。在羅定市找李光漢(這位律師)打的案都是贏的,沒有失敗的。”
彭媛英:“這個消息是檢察院的老同志告訴我們的,他說你不休想打贏這場官司,人家有大哥,是同胞兄弟,管民事的。”
記者:也就是說,這個律師不應該接這個案,要迴避,或者到另一地方去審?
彭媛英:是的,我們請的律師也給對方收買了,律師費要5000塊,但1000塊作為上落的使費。
為了這一案件,單是律師費,彭媛英花了6000元。她說,控方律師還教他們要請人吃飯,灌一下水。 “他還叫我們請羅定法院合議庭的吃飯。但我們不肯,他叫你最好就請合議庭的吃飯。” 但彭媛英並沒有這樣做,“我們不肯,這是違反法律的,我們的律師這樣教我們,但我們沒有這樣做。連紅包、見面,都沒有照律師叫我們的去做。”
時至今日,在寫給本台的信中,彭媛英寫到,鄉間的祠堂有一對聯:“上級爛、下級爛、級級都爛,修要錢、補要錢、樣樣要錢。”
她說,“共產黨管理一切,唯獨不管共產黨。將案件送到廣東省檢察院,當值法官說,三個月後可以答覆,但時至今日都沒有,撒了一個大慌,不理不睬,又如石沉大海。真是官字兩個口,一點不假。總之層層都見,見省人大,省檢察院,親自上去,我們已經氣窮力盡,沒有辦法討回公道。”
根據已經公開的資料,大陸司法腐敗一直是民間、甚至人大代表不滿的焦點之一,2004年全國就揭發最大宗的法官集體貪污案,法官與律師間並有曖昧關係。2004年4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有13位法官,兩名副院長、多名副庭長,被查出受賄400多萬。當時,9名法官受到紀律處分,30名處級以上幹部被調離崗位,建國以來罕見。
2005年「兩會」期間,最高法院院長蕭揚在向人大提交的報告中就說,要正視法院中“玷污了法官聲譽,損害了法院形象”的問題。
過去兩年,人大對最高法院院的報告,表決通過率都不到八成:2003年,高院的工作報告,有398票反對,203票棄權,贊成率為79%;2004年,高院報告贊成率降至72%。
2003年,最高法院的工作報告就指,全國22萬法官中,有794名法官因違法違紀被查處,52名法官被追究刑事責任,44名律師受到調查。大陸的媒體自嘲到,中國有 “三盲院長”、“四假院長”,由不懂得法律的“法盲”擔任法院院長,法庭出現的冤案,與此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