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太石村與深圳龍珠花園看中國的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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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太石村民接受記者採訪。(法新社)

佛山聽眾周先生來電,就《廣州日報》對太石村的定案式“調查報告”發表意見,認為中共黨報對事件性質的定性不離“別有用心”、“非法集會”、“擾亂社會治安”,這是老一套的專政話語詞彙了。

主持人同意周先生的觀點,並進一步分析,太石村風波正好反映出中國老百姓民權之貧弱。在一個正常的現代社會,立法、行政、司法之獨立的三權,並不是現代國家三足鼎立的主要支柱;此外還要第四權“新聞自由”和“輿論監督”;還要有第五權,那就是民權。

民主選舉權是一種間接民權,但民主代議制是可能發生錯誤的,這樣就需要在間接民權之外,賦予人民直接參政議政的權力,這種直接民權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彈劾權、否決權。如美國加州選民罷免和重選州長,就是直接民權的體現。加州憲法規定:超過上次投票人數12%選民聯署,即可提出罷免動議。加州重選州長,為直接民權的彈劾罷免權之例;加州民眾迫使議會通過保護公民財務隱私的法案,為直接民權的創議及立法權之例。在美國,直接民權已深植於民間,這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思想的精粹。

主持人認為,就算真如《廣州日報》對太石村的“調查報告”所言,原來的村官陳進生經過審核之後證明沒有貪污行為,但只要太石村民根據《村民組織法》的條例和程序,合法地罷免了他和重新選出村委會,那麼這個結果必須受到尊重,而不能因原村官“沒有貪污”就去推翻法律的尊嚴。美國加州當時的民主黨州長也沒有貪污瀆職,但選民起來罷免他,重新選擇州長,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得承認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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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當地政府官員對進行示威請願的太石村民進行登記。(法新社)

一個沒有民權的社會,是可怕的社會。香港的民主政制仍然晚育而且難產,但她有成熟的公民社會,過去董建華七年弊政,能勉力與之抗衡的就是公民社會,如反對23條立法的五十萬人大遊行。香港人的公民意識和公民權利比大陸強得多,但他們到了大陸這樣一個缺乏民權的社會,命運將會如何?

主持人解剖一個案例——深圳龍珠花園。這個住宅區八成業主是香港人,而住宅區管理當局屢屢侵犯、踐踏他們的權益,於是香港業主便在龍珠花園裡派發傳單,發起抗爭。這在香港本埠是很平常的事,但在深圳卻遭到管理當局的粗暴鎮壓,他們指派保安多次圍毆出來維權的業主,可以想見,香港業主不會屈服,而管理當局因為不肯讓出已到手的利益,也不願讓步,下一步的演變極可能是保安不再直接出面大打出手,而改為雇傭黑道打手——解剖龍珠花園這一隻麻雀,就可以看到太石村事件的實質,再放大到這個中國社會,它的病狀、病理、病灶便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在專制主義的國家裡,人民俯仰由人,沒有民權可言,而這個國家就始終在極權政體的醬缸裡浸泡著,永遠沒有新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