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对辽阳罢工工人代表姚福信和萧云良的原判


2003.06.27

今年五月九日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由,判以七年和四年有期徒刑的辽阳罢工工人代表姚福信和萧云良,本周五,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他们被关押的辽阳看守所内进行二审宣判。判决维持对两人原判不变。

据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国劳工通讯》的报导,姚福信和萧云良家人和律师一直到开庭前都没有收到通知。只是一位辽阳铁合金厂工人在宣判前的晚上,在法院门外偶然看到一份公告,上面写著法院要在第二天(即二十七日)在看守所内对姚、萧二人进行"公开"宣判,他们的家属才得以知道开庭。

周五早上,二百多名铁合金厂工人聚集在看守所外,要求旁听,却被一百多名防暴警察阻挡,甚至连姚福信和萧云良的家人也被不能入内听审。审判后也没有通知家属审判结果。工人们惟有走到市政府门前抗议,但始终无人理会。

萧云良女儿说,有人告诉她,她父亲的眼疾日益严重,连眼球的颜色都变了。萧的妻子苏安华表示,希望萧云良能够保外就医,如果当局不同意,就看能否借助国际社会的关注的力量实现保出外就医,否则的话,萧云良可能会死在狱中。

此外,庞庆祥等四位曾参与罢工抗争的辽阳铁合金厂的工人,上周四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他们的一份补充证词,以证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时错误引用他们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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