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長:任何社會團體妨礙立法會議運作均算觸犯香港法律

香港立法會將在下星期三恢復二讀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警方表示,已收到兩個團體的集會通知,屆時在立法會大樓外舉行集會。

警務處長曾蔭培說,香港是自由社會,市民有集會遊行權利。但他強調,香港也是個法治社會,市民應該守法。若市民圍堵立法會,妨礙立法會的運作,屬違法行為。曾蔭培又表示,警方正研究集會通知,假如集會是合法的,警方不會反對。

呼籲市民於下周三立法會進行二讀國安條例草案時,到立法會大樓外集會的民選議員李卓人澄清,並無意圍堵和妨礙立法會的運作。主辦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將與警方商討集會安排。他又強調,他日前只是呼籲市民"包圍"立法會抗議,而不會阻撓議員入內開會,他也沒有用過"圍堵"的字眼。李卓人呼籲,香港市民要以和平理性的態度繼續爭取擱置廿三條立法。

民間人權陣線發言人蔡耀昌指出,政府應該擱置廿三條立法,否則容易激起民憤。他相信集會市民在立法會外靜坐,高喊口號,讓聲音傳入立法會會議廳內,不構成干預立法會運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鄧厚江在出席香港電台一個節目中說,曾蔭培的說法只是表明警方立場,並無意針對任何團體。警方很快將與主辦集會的社會團體商討集會細節,但目前仍未決定何時答覆集會主辦人的通知。

不過,前線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對警務處長的言辭感到不滿。她認為,作為警務處長,未向集會主辦人了解清楚事件真相,就不應隨便作出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