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安部發布限制警方濫用權力的辦案規定

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明確的規定,執法的公安人員在辦理案件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程序規定》說,刑訊迫供取証無效;在處理賣淫嫖娼的案件時,公安機關辦案人員不得當場處罰;如果公安人員拒絕發收條,被罰者有權拒絕交罰款;個人被罰2000元以上者,有權要求舉行听証會。另外,辦案人員對違法嫌疑人的詢問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中國執法和司法部門一直存在嚴刑迫供取証,為杜絕這种情況,在今年六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向各地的法官發出了通知,警告他們如果試圖利用不當的手法強迫被告承認控罪,他們將會受到檢控或被解職。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份通知列出13項法官的手則,其中包括不能隱藏和偽造証據,同時警告法官不能受賄和接受任何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