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今天舉行院會,就是否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進行各政黨的協商,而這條法例最大爭議,就是把嫁到台灣的大陸新娘取得身份証時間,由八年延長為十一年,所以一百多名大陸新娘今天到立法院對立委施壓,要求維持原來的八年。 一位嫁到台灣六年的陳太太表示:有本事的台灣男性怎麼會去大陸娶太太?她們都是以犧牲的精神嫁來台灣,默默為台灣作出貢獻,結果就是得到被歧視的下場。
陳太太說:如果他們條件很好的話,他們願意去大陸娶新娘,去結婚嗎?我們大陸新娘嫁過來,是為台灣人口做了貢獻的。你們台灣很多女孩子,最優透的都不願意結婚呀!首先呂副總統跟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就應該結婚,對不對?你們應該結婚,你們看不起台灣的男人嗎? 另一位大陸新娘李太太表示,陸委會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延長她們取得身份証的期限,分明就是把大陸新娘當成二等公民。李太太說:娶外藉的都可以三、四年拿到身份証,而取大陸的就有政治化,為什麼?有本事你們就去跟大陸拼嗎,跟我們拼幹嗎?對不對。又不是大陸新娘嫁過來之後,大陸才對把六百個原子彈對著你。 不過,立法院的台獨派立委,反而被這些大陸新娘激怒,冷笑的提出要將取得身份証時間進一步延長為十五年的提案。 最後在各政黨對大陸新娘取得身份証時間沒有共識下,立法院宣布今天無法通過新版兩岸條例,至於什麼時候會有進一步結果,就要看立法院的台獨派系是否會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