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见人士姜力钧被判入狱四年


2003.11.28

辽宁网路异见人士姜力钧星期五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四年。

姜力钧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在北京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五下午开庭,就姜力钧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他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了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莫少平和姜力钧的家人周五到法庭听取宣判。莫少平表示,姜力钧在庭上表现冷静。他的家人希望,了解姜力钧本人的意愿后,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莫少平说:因为时间很短,不到十分钟就宣判完了,法官也没有问姜力钧甚么,可以说,他也很正常吧。家人认为法院没有听律师的意见,判决是错的。但上不上诉,肯定要尊重姜力钧本人的意见。不论他上诉不上诉,家人都理解他、支持他。

中国各地法院近月先后开庭审理多宗涉及异见人士的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均对涉案被告判以重刑。其中辽阳铁合金厂工人姚福信被判入狱七年。北京青年知识份子徐伟、杨子立、张宏海和靳海科更被判入狱八至十年。

莫少平说,相对于上述这些案件的量刑,姜力钧的刑期已不算太重。

现年三十八岁的姜力钧,是辽宁一家私营企业老板。去年十一月,他与一百九十多名中国异见人士联署致信中共十六大,要求中国当局重新评价八九年的民主运动、释放政治囚犯、推行政治改革,以及恢复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人身自由。

姜力钧于去年十一月六日在辽宁被捕,并随即被押往北京,关押在秦城监狱,至今年十一月四日,法院才开庭审理他的案件。

而中国与欧盟刚刚再北京结束了为期两日的第十六次人权对话,双方就多个人权问题进行讨论。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沈国放说,中方赞赏欧盟在人权问题上坚持对话、反对对抗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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