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決定擴大對周邊“有事”范圍的解釋
2004.01.26
星期一,新華社報導了日本《讀賣新聞》的一篇報道,日本政府決定擴大對周邊“有事”范圍的解釋,指只要為保衛日本,即使日本沒有受到直接攻擊,而在公海上展開活動的美軍遭到攻擊,日本政府就會認定為周邊“有事”,而日本自衛隊就有權對其發起反擊。因為日本政府表示,這屬於個別自衛權范疇,不違反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規定。
不過,日本政府在1983年作出的解釋則認為,只有在日本遭到侵略,為保衛日本而採取行動的美國軍隊和艦艇遭到外國的襲擊時,日本自衛隊才可以對其發動反擊,這才屬於憲法允許的個別自衛權范疇。
有觀察家認為,日本政府對周邊“有事”范圍的新解釋完全將日本和美國綁在一起,讓日本有理由派遣自衛隊和美國軍隊一同作戰。
而在同一日,日本政府同步發布海陸空自衛隊赴伊的正式派遣令,接獲命令後,日本航空自衛隊的3架C130運輸機和40名航空自衛隊隊員,馬上離開日本愛知縣小牧基地,前往科威特,執行向伊拉克運輸各類物資的任務。
隨後 ,陸上自衛隊主力部隊共四百四十名官兵也預定從二月下旬至三月下旬分三批赴伊,進駐伊南薩瑪瓦,估計總兵力將達五百五十員。
另一方面,日相小泉較早前與聯合執政的公明黨幹部會商有關陸上自衛隊主力部隊和海上、航空自衛隊的同步派遣事宜,並且獲得同意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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