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律學者許崇德表示根據《基本法》中央無權解散香港立法會

被香港人戲稱為"護法"之一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周四接受香港無線電視訪問時明確指出:中央人民政府無論如何都不能解散香港立法會。

許崇德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只有行政長官才有權解散香港立法會。就算香港立法會由所謂不愛國愛港的人所控制,中央政府也不能夠解散立法會。

不過,他還說,如果香港立法會由一群所謂不愛國愛港的人控制,行政立法關係當趨緊張,不利於特區政府施政。他認為香港市民有能力判斷誰人愛國愛港,不用立法作出審查。

許崇德的說法,與中國人民大學港澳台研究所學者張同新的說法有出入。新華社較早前發表張同新的署名文章,指中央政府有權解散立法會。

除此以外,許崇德又質疑香港支聯會的存在意義。他在訪問,質疑香港支聯會是否為了推翻中央人民政府而存在。他說:支聯會是什麼意思?他就是支持內地的人推翻政府。

四十五關注組成員梁家傑,於周四一個公開場合中,亦表示《基本法》中並無條文規定中央如何解散立法會,無須就此作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