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斥責作証的廣東省鶴山市市委書記的妻子胡兆秀謊話連篇


2004.03.26

香港商人葉漢輝被控盜竊和使用虛假文書一案本周四宣判。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施允義裁定,被告葉漢輝三十九項盜竊罪名不成立,祇有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被告還押監房,等候感化官報告,於四月八日判刑。

法官說,案件中出現太多謊言。控方主要證人、中共廣東省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的妻子胡兆秀的口供疑點重重。起初她聲稱,在香港匯豐銀行有逾千萬港元的存款,是她自己用皮包從中國大陸偷運來香港的。後來又更改口供,表示這些錢是在澳大利亞經營餐館的弟弟在香港給她的。

胡兆秀又聲稱她在香港開設戶口,是為了申請移民到加拿大。但她竟然從存款戶口轉賬了五百多萬港元到股票戶口,致使存款戶口出現"真空",與她聲稱所開戶目的有矛盾。

法官還指出,胡兆秀聲稱其名下戶口的錢屬於其弟,卻沒有先知會她的弟弟,兩次與丈夫從戶口提款,購買總值七萬多港元的珠寶,其用錢手法,似乎該戶口是胡兆秀和丈夫擁有多於其弟。而買賣股票所得的利益,從來都沒有轉予其弟,進一步顯示存款屬於張汝韶夫婦二人。

雖然胡兆秀聲稱,錢是其弟在香港給她的。但據香港入境紀錄顯示,該筆款項存進戶口的日期,胡兆秀並不在香港。而年薪僅得二萬四千港元的胡兆秀,居然聲稱對如何把過百萬港元現款帶到香港的情節忘得一乾二淨,實在令人訝異。

法官又說,張汝韶是中國大陸高幹,估計他為了隱瞞當地政府機關的調查,秘密將錢運入香港。

法官批評胡兆秀在法庭上發假誓和作假證供,當控方要求把警方從被告住所撿獲的四十七萬港元現金歸還胡兆秀時,法官直斥胡兆秀利用法庭向被告追討款項。法官說,須再考慮才決定如何處理警方撿獲的現金。

現年四十九歲的胡兆秀,是現任中共廣東省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的妻子。九六年,她在香港開設銀行戶口,以被告住址作為通訊地址,先後存入逾千萬港元。今年初,她發覺銀行戶口無故少了四百多萬港元款項,於是報警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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