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地方法院下令政府和一家运输公司对二战劳工进行赔偿


2004.03.26

据日本北部新泻地方法院发言人表示,法院判决了日本政府和运输公司要向十二名受害者赔偿八千八百万日元,作为战时被劳役的补偿。

日本共同社报导,这批劳工是在一九四四年被强迫带到日本北部新泻,在被虐待和没有工资的情况下被迫替一家煤炭运输公司工作,他们原先向法院要求二亿七千五百万日元的赔偿,法官认为他们的人身和自由是受到了侵犯,但只判决赔偿八千八百万日元。

据一些日本律师表示,这次判决与过去非常不同,会对日后同样的案例有影响力。

日本政府近来收到很多要求对二次大战非法行为的赔偿控诉,但日本政府大多以时效已过为由推卸责任,法院亦以日本现在法律只能追溯二十年为由不与受理。

日前日本北海道的一家地方法院就以追溯期已过为理由不接受一批中国战时劳工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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