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网路异見人士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上訴被駁回
2004.08.11
因在互聯网上發表《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二十六篇文章的湖北网絡作家杜導斌﹐在六月十一日被湖北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杜導斌隨即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對案件作出重審。當時一些公安和杜導斌工作單位的有關人士曾經警告杜不要進行上訴﹐但杜導斌的代表律師莫少平認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兩個多月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于對杜導斌案件作出二審裁決。
据法新社星期三的報導﹐法院裁定案件維持原判。杜導斌在上訴指﹐法院在一審判決時并不承認他的言論自由是被中國憲法保護的﹐同時他亦駁斥法院指他的26篇网上文章中用誹謗的方式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行為觸犯中國刑法的講法。杜導斌堅持說﹐對他指控的主要誹謗証據的六句話中并沒有誹謗中國司法原則,現代法律的理解和國際法等。他認為﹐行使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並不會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更不會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這一點已為相關國際法和中國憲法所闡明。他批評法庭的判決斷章取義。
杜導斌現年三十九歲﹐被捕前是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辦公室工作人員﹐他曾在網上呼籲北京當局釋放前年十二月被捕的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劉荻﹐劉荻被關押了一年後終於在去年十二月獲釋。當局一直沒有對她提出起訴。
孝感市公安局人員於去年十月拘捕杜導斌﹐指控他在網路上發表二十六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文章。檢察院今年二月曾因證據不足將杜導斌的案件退回公安局﹐後來法院又突然在五月十四日通知杜導斌家人開庭審理杜導斌的案件﹐并在六月將他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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